投资项目代码 | 2403-440115-04-05-437759;2403-440113-04-05-164555;2403-440103-04-05-495998 | ||
投资项目名称 | 四五号线部分跨河大桥加装智能监控预警系统及防撞设施项目[2023年];四五号线部分跨河大桥加装智能监控预警系统及防撞设施项目[2023年];四五号线部分跨河大桥加装智能监控预警系统及防撞设施项目[2023年] | ||
招标项目名称 | 四五号线部分跨河大桥加装智能监控预警系统及防撞设施项目施工标 | ||
标段(包)名称 | 四五号线部分跨河大桥加装智能监控预警系统及防撞设施项目施工标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地铁五号线珠江西桥,番禺区地铁四号线市桥大桥,南沙区地铁四号线蕉门滘桥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对广州地铁四号线市桥大桥、蕉门滘桥加装被动防撞设施,对四号线市桥大桥、五号线珠江西桥加装防撞智能监控预警系统。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
招标内容 | 对广州地铁四号线市桥大桥、蕉门滘桥加装被动防撞设施,对四号线市桥大桥、五号线珠江西桥加装防撞智能监控预警系统。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
工期(交货期) | 240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626.87230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