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环哈素海(东侧)生态缓冲带修复及建设工程 EPC项目劳务分包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黄河流域环哈素海(东侧)生态缓冲带修复及建设工程 EPC项目劳务分包 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 : 黄河流域环哈素海(东侧)生态缓冲带修复及建设工程 EPC项目劳务分包 ;
1.2 采购人 : 湖北省航道工程有限公司 ;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 : 黄河流域环哈素海(东侧)生态缓冲带修复及建设工程 EPC项目 位于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哈素海湿地东侧。本工程占地面积 73.363hm²。建设生态缓冲带23.92hm²;前处理塘1.25hm²;表流人工湿地23.75hm²;潜流人工湿地1.17hm²;外工壕水系连通段2.06km;倒虹管2处;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处;排放管道99.0m,循环管道6865.0m,管材采用PE100,1.0MPa ; 本 采购 项目 最高限价 为 965.082391 万元 , 税率 3% ;
1.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 。
1. 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每标段成交 1 家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 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管道安装、苗木栽植等其他工程劳务分包 ;
2. 2 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
2. 3 建设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哈素海东侧 ;
2. 4 质量要求 : 施工质量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及施工设计图纸相关规定要求 ;
2. 5 安全目标 : 建设平安工地,因工伤亡控制指标为零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依法设立 : 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 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3 财务要求 : 供 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 等。 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 业绩要求 : 供应商近 3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 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承接过一项 合同金额为 200万元以上的劳务分包项目;
3.1.5 信誉要求 : ( 1 )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 项目负责人 (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 8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 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 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执业职称 ;
( 2)技术负责人: 无 ;
( 3)其他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
3.1.7 其他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 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 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 http:// www.ltzxgl.com.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4 年 3 月 19 日 10 : 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 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 递 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 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前,确认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7、其他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 用 综合评分法 。
8 、联系方式采 购 人: 湖北省 航道 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路芳草二路华中电子商务产业园 B9栋
联 系 人: 陈 斌
电 话: 13636116388
2024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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