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角头湾渔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角头湾渔港建设项目(施工)以三发改农经〔2023〕1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三亚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三亚市角头湾渔港建设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三亚市角头湾渔港建设项目(施工):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设一座L 型码头,其中引桥段长175.7m,宽 7.5m,码头岸线长295m,宽12m。共布置泊位17个,其中渔船泊位10个,休闲渔船泊位7个;建设2座休闲平台,其中1#休闲平台面积为354m²,1#休闲平台上布置一座占地面积为88m²的供水调节站,2#休闲平台面积为204m²,管理中心平台面积约 927m²;建设1座建筑面积约为681.57m²的管理技术用房和4座总建筑为211.2m²的卸渔棚,并建设相应配套水电工程。计划工期:480日历天加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2 计划工期: 480 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与相关补充文件包含的所有工程)。
2.4 标段划分: 三亚市角头湾渔港建设项目(施工)
2.5 其他说明: 计划工期:480日历天加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招标控制价:74048812.6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亚市角头湾渔港建设项目(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 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三亚市角头湾渔港建设项目(施工):
4.1 请于 2025年11月19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s://ggzy.hainan.gov.cn/ggzyjy/)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00.0 元。
4.3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08时30分。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三亚市角头湾渔港建设项目(施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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