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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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澳前码头配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澳前码头配套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综合审批意见(岚综实项目审批〔2024〕3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专项债券、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靠近澳前客滚码头。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概算为2909.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96.1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标段内容:本工程用地面积为8901.66平方米,拟建为堆场、辅建区及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其中堆场面积1724.5平方米,道路及作业通道面积约2913.9平方米,配套设施包括集卡等待车位、综合配套用房和立体架空停车场(建筑面积2225.76平方米)、小车车位123个(含28个充电桩车位)、30个非机动车位、2个门卫室(建筑面积共56.48平方米)、绿化、围墙、标识系统及电气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2.4.工期要求:总工期3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①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②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航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⒑??窆こ獭⑺すこ獭⑺斯こ獭⒑Q蠊こ獭⒏酃すこ獭⒏劭诠こ獭⒑0豆こ獭⒔豆こ痰茸ㄒ担峦?/span>
3.4.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项目业绩要求: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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