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航道疏浚船舶基地场区一块场地硬化工程项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所属项目外高桥航道疏浚船舶基地场区一块场地硬化工程服务项目已由上海航道物流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外高桥航道疏浚船舶基地场区一块场地硬化工程服务项目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上海航道物流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浦东新区随塘公路1111号,外高桥航道疏浚船舶基地场区一块场地硬化工程施工。
2.2招标内容:
场地面积有2300㎡,场地内一栋房屋拆除,原3座污水处理池填实,地基平整、铺5公分厚碎石、间距250mm、φ12mm螺纹钢筋双向绑扎,C35混凝土浇筑厚200mm,表面收光打磨;场地三面约140米砌排水沟,水泥砂浆粉刷。(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内容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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