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管理服务DSH-XMGL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德胜河航道按三级标准整治,兼顾2000吨级船舶通航要求,航道底宽为60米,口宽为70米,最小通航水深为4米,最小弯曲半径不小于480米(终点京杭运河口向镇江方向局部困难段为280米)。
工程起于魏村枢纽下游引航道末端,止于京杭运河口,整治里程17.66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工程、土方工程、标志标牌、航道信息化、绿化与环保工程等。航道沿线改建桥梁15座(含京沪铁路桥1座),改建桥梁一孔跨越通航水域,通航净空不小于70×7(米),本项目概算总投资672706.45万元。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DSH-XMGL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配备人员、设施等,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按照建设要求承担建设管理职能。配合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前期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包括项目前期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等管理和协调工作;项目招投标管理及施工准备工作;施工开工报告、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报审工作;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管理工作;项目交工、竣工、工程结(决)算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归档工作;承担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工作。
(3)项目管理服务目标
工期目标:施工期计划7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以对应施工标段要求为准。)
质量目标: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创建目标:创成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程、江苏省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省级创建示范项目。确保省优,争创国优。(以对应施工标段要求为准。)
投资控制目标:竣工决算不超过概算(非项目管理人原因除外)。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投标人需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服务类)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公布为准)。
(3)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份合同项目投资额≥5亿元的公路工程或水运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或代建服务。(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均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5)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单份合同项目投资额≥5亿元的公路工程或水运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或代建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6)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常州市丽华北路2号 |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 |
联系人:肖工 | 联系人:孙娇、刘明千 |
电话:0519-89607720 | 电话:0519-81182336-804 |
邮箱:jshtcz@163.com |
其它
8.1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7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4年7月1日下午14:00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号)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8.6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7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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