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8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县中心粮库)配套码头工程
施工项目(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8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县中心粮库)配套码头工程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2】9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批复已由如东县交通运输局以东交港许字【2024】2号批准,发包人为如东县东和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招标人为如东县东和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就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8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县中心粮库)配套码头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和规模
东和集团粮食储备库配套码头工程位于如东县双甸镇,江海河航道右岸,高庄桥下游约 231.7m~339.7m处。项目建设地点为南通市如东原双甸镇砖瓦厂(双甸镇泊元村10 组)。港区依托江海河五级航道,水路向南可通向如泰运河。
本工程拟采用顺岸凹入式布置形式在江海河东侧建设1个300吨级散粮装卸泊位及1个300吨级待泊泊位,泊位总长108m,占用规划港口岸线长度108m,护岸及翼墙结构长度为 285.32m。项目占地面积为4743平方米,码头设计通过能力20万t/a。
建安费约1600万元。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RDGQ-SG标段(重新公告),实施内容主要为施工图范围内的陆域形成、道路堆场、水工建筑物、生产与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信息与通信、控制、给水排水、消防、环保等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2.3 计划工期:约5个月(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为实际验收交工后2年。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按交通部颁布的《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评定,交工质量合格。
2.5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无安全事故。
2.6 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和处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内河码头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a、投标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至少在1个单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的内河码头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任职承诺)。
d、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或2024年1月~2024年3月)的社保(或养老)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5)其他人员要求:
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且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6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7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如东县东和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街道江海西路56号
联 系 人:杨小斌
联系方式:13584629911
招标代理: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太阳鑫城1幢
联 系 人:周工(18906275318)于工(15862861502)
联系电话:18906275318、15862861502
电子邮箱:809304718@qq.com
8.其他8.1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2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10:3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即2024年4月18日9:30,不要提前)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578-167-278,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进入会议,招标代理进入腾讯会议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腾讯会议室;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加入会议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8.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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