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常泰长江大桥防撞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泰长江大桥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8)1276 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共同筹集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防撞设施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常泰长江大桥位于泰州大桥与江阴大桥之间,分别距离泰州大桥约28.5km,距离江阴大桥约30.2km。大桥为公铁合建桥梁,集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际铁路三位一体合并过江,采用上下层布置,上层桥面布置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下层桥面上游侧布置两线城际铁路,下游侧布置4车道一级公路。其中公铁合建段分界桩号为K22+553.4~K27+852.6,长5299.2m。下层公路泰兴侧接线起止里程为DK0+100~DK2+440.423,长2340.423m;常州侧接线起止里程为DK7+739.623~DK10+130,长2390.377m。
公铁合建段包括长江主航道桥、天星洲专用航道桥、录安洲专用航道桥、录安洲非通航孔桥、泰兴侧合建段引桥、常州侧合建段引桥,长江主航道桥为主跨1176m的双塔斜拉桥,孔跨布置(142+490+1176+490+142)m。其水中墩4#、5#、6#均位于长江主航道水域两侧,有撞击风险,需考虑设置防撞设施。
天星洲专用航道桥为跨度(169.5+388+169.5)m钢桁拱桥。0#墩为天星洲主桥与北岸合建段引桥的交接墩,位于岸上陆地,无撞击风险。1#、2#、3#墩位于天星洲预留航道水域两侧有撞击风险,需考虑设置防撞设施。
录安洲专用航道桥为跨度(169.5+388+169.5)m钢桁拱桥。11#、14#桥墩位于陆地,无撞击风险;12#、13#桥墩位于专用航道两侧漫滩,墩位处水深较浅,仅在最高通航水位时有被不大于1000DWT船舶撞击的风险,且撞击概率较低,撞击力也远小于裸墩承载力。考虑在通航侧墩身表面贴橡胶护舷进行保护。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常泰长江大桥防撞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分为4个标段,即CT-FZSS1、CT-FZSS2、CT-FZSS3、CT-FZSS4标段。
CT-FZSS1标段招标范围为:常泰长江大桥工程天星洲专用航道桥1#、2#桥墩防撞设施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维修等工作。
CT-FZSS2标段招标范围为:常泰长江大桥工程天星洲专用航道桥3#桥墩、主航道桥4#桥墩防撞设施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维修等工作。
CT-FZSS3标段招标范围为:常泰长江大桥工程主航道桥5#桥墩防撞设施的施工,主要包括防撞设施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维修等工作。
CT-FZSS4标段招标范围为:常泰长江大桥工程主航道桥6#桥墩、录安洲专用航道桥12#、13#桥墩防撞设施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维修等工作。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4年3月-2024年12月,具体以发包人实际进度计划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b、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完成过跨3000吨级以上(含3000吨级)航道桥梁桥墩防撞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要求
1)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不存在因自身或其劳务合作单位在招标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③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④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1)资质要求
a、项目经理
1)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
2014年1月1日以来,在跨水域桥梁桥墩防撞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两任项目副经理。
(3)其他
2019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7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4.3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18940261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29
电话:025-87715119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任伟佳、朱鹏
工作 QQ:2189402611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参加标段数不限,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常泰长江大桥防撞设施工程施工项目CT-FZSS1标段、CT-FZSS2、CT-FZSS3、CT-FZSS4标段共计4个标段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一家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公司在上述4个标段中最多可中标数量总和为1个标段。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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