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申线(嘉兴段)三级航道改造工程
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专项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30401055000573700400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申线(嘉兴段)三级航道改造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2〕3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赋码:2018-330000-48-01-095225-000;初步设计已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141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地方自筹,嘉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人(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专项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
2.2项目概况及技术标准:
(1)项目概况:杭申线(嘉兴段)现状航道等级为Ⅳ级航道,本次将通过改造提升为内河限制性Ⅲ级航道,受沿线城镇及路网现状和规划的限制,杭申线(嘉兴段)三级航道改造工程航道走向沿着老河道,局部航段拓宽,起自桐乡大麻镇(与京杭运河二通道衔接处),起点桩号为K0+000,途径桐乡大麻镇、崇福镇、石门镇、荷花池、陈家坝、鸣羊村、三店、杨树浜,终于沪浙交界红旗塘,终点桩号为K91+611,建设里程全长约91.611公里(其中桐乡市38.81公里、秀洲区15.87公里、经开区9.08公里、南湖区3.88公里、嘉善县23.97公里)。本项目涉及桐乡市、秀洲区、经开区、南湖区和嘉善县共五个县(区)市,嘉兴市区段分为秀洲区段、经开区段、南湖区段,其行政区域分界沿航道走向相互插花。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79873万元,工程费用为483701万元。总土石方量为挖方总量717.38万m3,弃方总量601.80 m3。
(2)技术标准:
航道工程:
(1)项目按内河限制性Ⅲ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水深≥3.2米(局部航段沿边坡加深至4.0米),航道3.2米水深处底宽B≥45米(部分保留桥梁区航道3.2米水深处底宽B≥40米),航道弯曲半径≥280米(局部困难航段≥260米,底宽相应加宽)。
(2)改建桥梁满足1000吨级船舶通航要求。桥梁通航净高≥7米,通航净宽≥60米。
项目内桥梁及接线工程:
本项目北郊河桥及接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宽度2×20.75m;新大桥及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宽度16m;其余5座桥梁(松老高桥、延寿桥、李家桥、打鸟桥、收藏桥)及接线均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除收藏桥及接线设计速度为40km/h,宽度12m外,其它设计速度均为30km/h,宽度均为8m。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专项验收服务招标设2个标段,即第ST01标段、第ST02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的有关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
第ST01标段:杭申线(嘉兴段)三级航道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监理):
(1)对本项目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水土保持监测意见,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记录表、季度监测报告、年度监测报告、监测总结报告、临时措施影像等相关成果;按季度向项目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成果;
(2)对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现场监理,按要求提交水土保持监理大纲及细则、监理季(月)度报告、年度报告等相关成果;
(3)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调整,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补充措施建议书与变更备案材料;
(4)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调整等原因,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
(5)指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的编制;
(6)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7)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8)对施工过程水土流失防治进行有关技术指导,及时报送本项目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的突发水土流失危害事件报告等;
(9)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阶段协助招标人做好验收信息公开及验收备案等水保监测所需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第ST02标段:杭申线(嘉兴段)三级航道改造工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服务:
(1)开展项目验收调查,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发包人组织水保专项验收等;
(2)水保监测专项验收所需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第ST01标段: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经验和能力。
第ST02标段: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经验和能力。
3.2本次第ST01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单位。
(3)联合体各方须在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专业工程,否则联合体不予认可。
第ST02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在招标中对 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分别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 CA 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4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1月2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4年1月3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月1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次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不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可采用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浙江省嘉兴市秦逸路32号华隆广场一号楼18楼,林敬收,0573-89976206)。
邮寄要求:投标单位邮寄投标文件的必须进行线上登记(微信搜索小程序嘉里办,主页招标文件接收填写相关信息),并于邮件送达后登入小程序嘉里办在我的→我的邮寄确认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无需致电或以其它方式告知接收单位。投标人需仔细核对所填项目名称、邮件单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因延误邮寄或投标信息填写有误等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嘉兴市交通运输局(http://jtysj.jiax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
嘉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1005号
邮政编码:
314033
联系 人:
张工
电 话:
0573-82648507
电子邮箱:
117492927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702室
邮政编码:
310014
联系 人:
张彬彬
电 话:
0571-85383936
电子邮箱:
5303258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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