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新江海河段航道整治工程施工过程、验收检测及质量安全服务项目(THTZ-XJHH-JC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新江海河段航道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新江海河段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1]559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现对THTZ-XJHH-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新江海河段航道整治工程
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新江海河段航道按Ⅲ级通航标准整治,设计船舶等级为1000吨级,航道设计底宽不小于45米,航宽不小于55米,最小水深3.2米。航道整治里程23.445公里(其中8K 926~10K 405段属于双桥枢纽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1.2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新江海河段航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
磨框大桥
主桥跨径布置为6×25 85 6×25m,桥长389.2m,桥宽13m,桥梁角度90°,主桥上部结构采用下承式钢管砼系杆拱,主桥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引桥上部结构采用25m预应力砼现浇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座板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宁启高速公路大桥
主桥跨径布置为8×30 22.45 90 19.55 8×30m,桥长618m,半幅桥宽13.5m,整幅全宽28m,桥梁角度90°,主桥上部结构采用下承式钢桁梁,主桥下部结构采用实体墩、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引桥上部结构采用30m、22.45m和19.55m部分预应力砼连续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肋板式桥台、桩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利用部分老桥下部墩台桩基。
川港大桥
主跨跨径布置为6×25 85 5×25m,桥长364.2m,桥宽18m,桥梁角度90°,主桥上部结构采用下承式钢管砼系杆拱,主桥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引桥上部结构采用25m预应力砼现浇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座板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G345大桥
跨径布置为左幅∶5×30 25.5 110 5×30m,右幅∶6×30 110 25.5 4×30m,桥长439.7m,标准桥宽25.5m,桥梁角度90°,主桥上部结构采用下承式钢桁梁,主桥下部结构采用实体墩、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引桥上部结构采用25.5m和30m装配式部分预应力砼连续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座板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江海大桥
主跨跨径布置为5×20 4×20 90 4×20 5×20m,桥长456.0m,桥梁角度90°。主桥上部结构采用下承式钢管砼系杆拱,主桥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引桥上部结构采用20m预应力砼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桩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THTZ-XJHH-JC标段,检测主要内容:(1)桥梁工程:磨框大桥、宁启高速公路大桥、川港大桥、G345大桥、江海大桥,其中宁启高速公路大桥可能作为承包人直接管理桥梁(简称直管),其余桥梁作为县区管理桥梁(简称行管);(2)航道工程:水上方开挖、水下方疏浚、新建护岸、老驳岸加固、锚地工程、桥墩防护、景观绿化工程、标志标牌、信息化工程、土方回填、路系、水系设施等附属工程施工等。
2.2.1 试验检测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工作大纲,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大纲和工作方案并且该方案需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
(2)编制交工及竣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方案。
(3)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隐蔽工程及工程实体的质量检测,标准试验的验证性检测等,检测频率不低于5%,并提供专项检测报告。
(4)桥梁永久钢结构单元体等焊接的结构强度、焊缝外观和焊缝熔透性进行检测;对钢结构等进行无损探伤检测及涂装检测,以及钢结构用钢材、涂装材料、高强螺栓、栓(焊)接材料等进行质量检测;包括钢结构厂内检测和桥位现场检测;对航道护岸钢护面焊接的结构强度、焊缝外观和焊缝熔透性进行检测,对钢结构等进行无损探伤检测及涂装检测,以及钢结构用钢材、涂装材料等进行质量检测,包括钢结构厂内检测和现场检测。
(5)代表业主按规定在制造方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的超声波探伤、射线探伤、磁粉探伤检测的抽检。
(6)重要临时工程的施工过程检测及阶段验收、完工、及竣工验收前的检测服务。
(7)航道工程护岸地基与基础及墙身检测并提供水下验收专项检测报告。
(8)编制交竣工验收、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等质量检测报告。
(9)交工及竣工验收前检测、交工及竣工验收前外观检查、交工及竣工验收前内业资料检查等。
(10)确保试验室信息化建设满足智慧工地相关要求,配合试验检测、施工控制等质量方面的信息化和管控平台扎口管理(包括万能压力试验机、钢筋万能试验机等相关数据整合、上传)。
(11)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后修复工程的质量检测。
(12)每季度对行管桥梁进行抽检。
(13)根据业主要求按实上报检测统计报告。
(14)人员配备满足工作及业主需要,根据业主要求完成其他相关事项等。
2.2.2 质量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完成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申报备案工作,对监理和施工单位工地试验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试验仪器检定及运转、试验人员到位情况、试验标准的应用、标准试验的批复、检测的频率等;不低于每两个月对各标段施工现场、工地试验室、材料储存及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一次巡查。
(2)每年配合业主开展质量月、质量专项活动,编写策划相关活动方案,做好活动总结;根据业主要求编写和提炼质量工作总结。
(3)协助业主进行质量管理,促使项目高效高质量进行;根据业主要求开展巡查及专项检查、编制检测工作统计分析报告。
(4)每季度对施工单位质量通病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协助业主下发质量检查通报,对各类试验检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提出相关建议措施。
(5)协助业主完善项目质保体系,每季度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
(6)负责业主质量风险评估及质量风险清单制定工作,并每半年对施工单位质量风险评估及质量风险清单制定进行指导和评估。
(7)定期(每年不少于2次)开展质量工作方面的宣贯、培训、讲座,进行最新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的解读。
(8)每年不少于2次策划开展项目质量、试验等技能考核比赛。
(9)根据业主节点要求汇总检测数据,形成检测报告提交招标人,提交质量分析报告。
(10)检查施工、监理单位的检验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协助委托人进行试验检测相关管理工作;
(11)根据业主要求进行分施工现场工艺行为和质量行为检查,提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意见。
(12)协助业主组织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3)配合创建活动的策划、咨询、成果总结提炼和申报、迎接考核等工作。
(14)开展和配合质量科研课题研究和应用,大力推广四新技术。
2.2.3 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编制项目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综合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投标人可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完成。
(2)协助业主具体负责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督促完成合同段等开工条件审查;协助协助做好施工、监理单位各类技术方案、安全经费的审查工作,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出具正式安全审查意见。
(3)负责制定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各类专项活动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单位应急救援演练的策划、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月度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协助开展重点部位安全巡查,形成上、下半年度安全状况统计分析报告。
(4)负责创建省级示范工程的策划和实施,协助协助编制创建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做好安全台账资料整理工作,做好省、市检查迎检各项工作(ppt、视频制作、材料汇编);负责指导监理、施工单位平安工地省级示范工程创建、申报和内业台账整理;每年2季度、4季度分别邀请省级专家进行检查指导、模拟考核预评审;每年上、下半年邀请省级及以上资深专家各开展1次专项培训。
(5)协助组织并参加相关安全会议、活动,参加工地例会,协助做好疫情防控、恶劣天气防范等工作,积极配合品质工程、安全信息化、安全课题等工作。
(6)配合完成县区包干桥梁行业监管安全督查。
2.3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至项目竣工验收完为止。
试验检测人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总体工作大纲和施工期间检测计划(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方案根据进度要求另行编制),上述方案需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试验检测人按照委托人根据施工期间检测计划及交竣工质量检测工作的进度要求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机构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 企业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2)投标人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试验检测单位)
(3)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材料甲级和水运工程结构甲级,同时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试验检测单位涵盖)。
3.1.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航道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完成过桥梁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任意一方)2017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公路或水运工程安全咨询项目。
3.1.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资格: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材料或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水运结构与地基或水运材料专业);担任过航道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或公路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或《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材料或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水运结构与地基或水运材料专业);担任过桥梁工程或航道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拟投入的安全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公路或水运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2017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公路或水运工程安全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拟投入的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参与过高速公路(或过江通道)或国省干线或独立大桥或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或船闸工程)安全咨询服务项目,至少1个项目创建过江苏省级或以上平安工地示范工程。
3.1.4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为A级(含暂定)及以上级别;(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信用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较低的一方为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1.5本项目要求的企业及人员业绩,工作内容中涵盖该项业绩即可。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水运工程检测资质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委托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4已在通吕运河航道、通扬线市区先导段2座桥梁、双桥枢纽(含套闸桥)及东灶新河航道工程安全服务项目(AQFW-1标段)中投入的人员不得与本标段拟投入人员重复。
3.5.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南通市外环西路99号
联 系 人:林波
电 话:0513-83549396
传 真:0513-83549385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2栋7层
联 系 人:苏维佳、李学山
电 话:025-86602545(转8004)
传 真:025-86602545
工 作 QQ:2724589117
其他
8.1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注: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本公告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并完成邀请流程);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
8.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或补充公告);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或补充公告)。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
8.5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 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2年12月5日,预约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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