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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淮安段施工过程、验收检测及质量服务项目(jhyh-ha-jc标段)

· 2022-09-02

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淮安段施工过程、验收检测及质量服务项目(JHYH-HA-JC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1〕513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京杭运河淮安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对JHYH-HA-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淮安段起点为淮安与宿迁交界处,桩号191K+404,整治终点为淮安与扬州交界处,桩号121K+836,整治里程69.57公里。航道工程按二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船舶等级为2000吨,内容包括:航道整治里程69.57公里,改建淮阴1号、2号、3号船闸公路桥及相关附属工程。其中:工期20个月,缺陷责任期:水运工程12个月;疏浚工程不设缺陷责任期;桥梁工程及绿化工程24个月。

1)航道工程:

航道工程按二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船舶等级为2000吨级;航道基本尺度为:淮宿交界至淮安船闸上游段航道设计底宽不小于70米,最小通航水深4.0米,最小弯曲半径800米;淮安船闸下游至淮扬交界段航道设计底宽不小于65米,最小通航水深4.5米,最小弯曲半径800米。

2)桥梁工程

淮阴1号船闸公路桥采用1×49米简支钢桁架;桥梁下部结构采用薄壁式U型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群桩接承台形式。

淮阴2 号船闸公路桥跨径布置为13+49+13米;主桥采用简支钢桁架,引桥采用装配式先张法空心板梁;桥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薄壁式U型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群桩接承台形式。

淮阴3号船闸公路桥桥梁跨径布置为13+49+13米;主桥采用简支钢桁架,引桥采用装配式先张法空心板梁;桥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薄壁式U型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群桩接承台形式。

3)配套工程

护岸生态化提升工程、锚地服务期功能提升工程、航标工程(桥梁标志标牌、文化标识)、保证体系建设工程(应急执法保障站点)、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JHYH-HA-JC标段,检测主要内容为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淮安段范围内的护岸生态化提升工程、土方工程、锚地服务区功能提升工程、航标工程(桥梁标志标牌、文化标识)、保证体系建设工程(应急执法保障站点)、桥梁提升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施工的抽检工作及交工、竣工阶段的检测等服务工作。

2.2.1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 编制工作大纲、交工及竣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方案,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大纲和工作方案并且该方案需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

    2)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隐蔽工程及工程实体的质量检测,标准试验的验证性检测等。

    3)护岸地基与基础及墙身检测并提供专项检测报告。

    4)桥梁永久钢结构单元体等焊接的结构强度、焊缝外观和焊缝熔透性进行检测;对钢结构等进行无损探伤检测及涂装检测,以及钢结构用钢材、涂装材料、高强螺栓、栓(焊)接材料等进行质量检测;包括钢结构厂内检测和桥位现场检测;焊缝检测数量不低于焊缝总量的20%,涂装质量检测数量不低于自检总量的20%;对航道护岸钢护面焊接的结构强度、焊缝外观和焊缝熔透性进行检测,对钢结构等进行无损探伤检测及涂装检测,以及钢结构用钢材、涂装材料等进行质量检测,包括钢结构厂内检测和现场检测,焊缝检测数量不低于焊缝总量的20%,涂装质量检测数量不低于自检总量的20%。

    5)代表业主按规定在制造方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的超声波探伤、射线探伤、磁粉探伤检测的抽检。

    6)重要临时工程的施工过程检测及阶段验收、完工、及竣工验收前的检测服务。

    7)航道工程护岸地基与基础及墙身检测并提供水下验收专项检测报告。

    8)编制交竣工验收、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等质量检测报告。

    9)交工及竣工验收前检测、交工及竣工验收前外观检查、交工及竣工验收前内业资料检查、竣工验收前检测等。

    10)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后修复工程的质量检测。

    11)协助业主编制交竣工验收、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等质量检测报告。

    2.2.2桥梁施工监控和动静载试验主要内容如下:

    1)施工监控:施工监控目标是保证桥梁成桥状态时结构的合理内力和线形,亦即通过理论计算分析和实际监测,找出桥梁施工过程中安装(立模)标高、张拉力等合理控制参数,确保施工过程中桥梁的实际运行轨迹尽量沿着其理论参考轨迹平顺地运行并最终达到其预定的成桥状态。

    2)动静载试验主要内容如下:

    ①承担桩基质量及完整性检测等;

    ②承担全桥静载、动载试验检测工作;

    在本工程中,桥梁静、动载试验检测的主要目的如下:

    ①检验成桥后结构强度、刚度,为交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提供科学依据;

    ②根据桥梁的荷载横向分布规律和受力性能,掌握其在荷载作用下的实际工作状态;

    ③测定桥梁结构的动力特性以及在试验荷载作用下的动力响应,以评估实际结构的动力性能;

    ④评定桥梁结构承载能力是否达到设计荷载标准;

    ⑤通过荷载试验建立桥梁初始技术档案。

    2.2.3 质量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完成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申报备案工作,对监理和施工单位工地试验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试验仪器检定及运转、试验人员到位情况、试验标准的应用、标准试验的批复、检测的频率等;不低于每两个月对各标段施工现场、工地试验室、材料储存及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一次巡查。

    2)每年配合业主开展质量月、质量专项活动,编写策划相关活动方案,做好活动总结;每季度编写和提炼质量工作总结。

    3)协助业主进行质量管理,促使项目高效高质量进行;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及专项检查,定期编制检测工作统计分析报告。

    4)每季度对施工单位质量通病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协助业主下发质量检查通报,对各类试验检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提出相关建议措施。

    5)协助业主完善项目质保体系,每季度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

    6)负责业主质量风险评估及质量风险清单制定工作,并每半年对施工单位质量风险评估及质量风险清单制定进行指导和评估。

    7)定期(每年不少于2次)开展质量工作方面的宣贯、培训、讲座,进行最新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的解读。

    8)每年不少于2次策划开展项目质量、试验等技能考核比赛。

    9)每月汇总各检测单位的检测数据,形成整个工程项目的月度检测报告提交招标人;每季度提交质量分析报告。

    10)检查施工、监理单位的检验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协助委托人进行试验检测相关管理工作;

    11)施工现场工艺行为和质量行为检查,提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意见。

    12)协助业主组织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3 检测服务期:从签订合同至项目竣工验收完为止。

    试验检测人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总体工作大纲和施工期间检测计划(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方案根据进度要求另行编制),上述方案需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试验检测人按照委托人根据施工期间检测计划及交竣工质量检测工作的进度要求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机构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 企业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

    2)投标人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

    3)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材料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涵盖)。

    3.1.2业绩要求:

    1)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水运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2)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完成过桥梁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3.1.3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

  2.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材料或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水运结构与地基或水运材料专业)的;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水运工程的试验检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 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或公路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3.1.4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信用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较低的一方为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

    3.1.5本项目要求的企业及人员业绩,工作内容中涵盖该项业绩即可。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水运工程材料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委托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拟投入全部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不得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其近6个月均正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材料(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附在投标文件中。

3.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96号

人:胡东

话:0517-83996810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2栋7层

人:苏维佳、胡继军

话:025-86602545(转8004)

真:025-86602545

QQ:2724589117

  1. 其他

    8.1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注: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本公告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并完成邀请流程);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

    8.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或补充公告);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或补充公告)。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

    8.5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 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2年92日,预约截止时间:2022年99

    20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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