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赣江小港口滩、龙务洲滩航道抢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1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0795-7150662 EMAIL:fchbglk@163.com
通讯地址: 丰城市市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 331100
项目名称 | 赣江小港口滩、龙务洲滩航道抢通工程 |
建设地点 | 起点(龙头山枢纽船闸下引航道出口)坐标:E115°47′54.01″,N28°13′57.44″ 终点(龙务洲尾)坐标:E115°50′30.01″,N28°22′34.32″ |
建设单位 | 江西省航道工程局 |
环评机构 | 江西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本项目位于宜春市丰城市,项目上起于龙头山枢纽船闸下引航道出口,下止于龙务洲尾,河段全长约20km,涉及龙头山滩、小港口滩、大港口滩、龙洲头滩以及龙洲尾滩共5个浅滩。本项目抢通航道总长度约20km,其中疏浚工程河道4757m,清礁工程河道长1949m; 本次抢通工程按Ⅲ-(3)级航道标准进行维护,航道尺度2.2×60×480m(航深×航宽×弯曲半径),工程内容包括疏浚工程、清礁工程。规划航道范围内设计水位下水深不足2.2m的区域为疏浚区。按照此标准,共布置14条疏浚挖槽,总长4757m,疏浚方量为13.34万m3,挖槽设计宽度为60m,位于龙洲头滩和龙洲尾滩。航道范围内水深不足2.2m的区域为清礁区。清礁区分布于小港口滩及龙洲尾滩,共7处,总长1949m,清礁设计宽度为60m,位于小港口滩和龙洲尾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1、生态保护措施 工程建设中有淤泥开挖、炸礁等作业,这样势必会造成占地范围植被的破坏,部分施工活动会影响区域周边的鸟类等动物的栖息和觅食等。同时会带来扬尘、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为了有效保护工程所在区域的动植物资源,本评价在水土保持等工程措施的基础上提出施工期生态破坏防治措施:(1)工程临时道路、临时堆场占地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控制外来物种入侵,生态护坡、景观工程栽种的植物应是国家与当地批准栽种的宜土宜种植物,防止外来植物入侵。(3)水生动植物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自然保护教育,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管。(4)加强景观保护措施。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河道清淤挖出的淤泥产生的恶臭,运输工具行驶过程中的尾气、车辆运输带起的扬尘等。规范施工期作业,尽量减少施工期废气。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因此,在建筑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以下方法来减小水文影响:工程分段后可多段同时施工,缩短工期,减小不利影响周期:在围堰安装、拆卸过程中,要文明施工,围堰下桩基等水下作业过程中应注意减小水力扰动:在围堰区域内河水外排和清淤完成后水位恢复的过程中,应合理有序的进行引流,避免高速水流等对施工作业区域两侧河道及影响区域河岸等引起水文扰动和水力冲刷。 5、固体废物污染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采用龙务洲头边滩采挖区作为弃渣区使用;施工废料及时清运,回收利用。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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