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乐清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乐清湾湾顶清江口水动力改善提升工程,招标人为乐清市清江镇人民政府、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22年7月29日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2 年7月30日开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是否乐清企业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1 | 中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69128228 | 林海兵 |
废标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上海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中,资格审查资料未由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 | 根据招标文件第26页“10.4否决投标的情形的第十条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审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作否决处理。”以及P50 2.1.1、2.1.3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资格审查资料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中,P6未盖公章 | 根据招标文件第26页“10.4否决投标的情形的第十条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审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作否决处理。”以及P51 2.1.1、2.1.3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2)投标文件第二信封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报价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中标候选人与中标有关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类型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中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 | 温州浅滩二期生态修复工程(试验)工程总承包(EPC) | 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交工日期:2021年7月10日 合同价格:24375.4303万元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网站页面打印 |
评分业绩 | 台州港头门港区二期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 | 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交工日期:2021年11月3日 合同价格:37551.6501万元 项目描述:疏浚吹填167万m3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 |
2019~2020年洋山深水港区航道维护疏浚项目 |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 交工日期:2020年11月30日 合同价格:19580.8656万元 项目描述:疏浚工程量199.7万m3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乐清市清江镇人民政府、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577-62275187
投诉受理部门: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577-61520523
监督部门: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577-61520523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77-61882618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上海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水产广州建港工程有限公司
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乐清市清江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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