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抚河支流船舶设备租赁项目,招标人为抚州市南城县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抚河支流船舶设备租赁项目
2.1.2招标编号:JXST-ZX-GF-2024-FHZLCBSBZL
2.1.3招标控制价:绞吸船2.1元/吨;自吸运输船1.83元/吨;链斗式扒砂船2元/吨(预估工程量300万吨,以实际采砂量为准结算租赁费),详见采购服务需求清单;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
序号 | 物品/服务名称 | 租赁项目 | 需求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吨) | 备注 |
1 | 抚河支流船舶设备租赁项目 | 绞吸船 | 1 | 项 | 2.1元/吨 | 现需求量7艘采砂船舶(含两艘备用船舶),采砂船舶类型不限,单船舶率需符合抚河支流标准 |
2 | 自吸运输船 | 1 | 项 | 1.83元/吨 | ||
3 | 链斗式扒砂船 | 1 | 项 | 2元/吨 |
2.2.2相关要求:
(1)采砂船型需为绞吸式船舶、自吸运输船或链斗式扒砂船单船功率需符合抚河支流标准,船舶均需具备有效且齐全的证件,并且提供船舶与证件一致能通过海事检验的承诺函;
(2)本次投标人所提供绞吸船日生产能力不低于1600吨/艘;自吸运输船日生产能力不低于1200吨/艘;链斗式扒砂船日生产能力不低于1400吨/艘;
(3)响应的租赁方需拥有7艘及以上符合要求的采砂船舶,船舶所有人为租赁方自身或租赁方与船舶实际所有人签订相关协议或授权使用,证明该船舶现为己方所有;
(4)成交租赁方需在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必须具备进场作业条件。
2.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有能力提供上述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登记。
3.1资质条件:
(1)租赁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需具备砂石行业相关经营范围,例河道采砂劳务服务、河道清淤劳务服务、航道疏浚工程、船舶设备租赁等的企业;
(2)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租赁方或租赁方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7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发送至电子邮箱(1660189650@qq.com)后获取招标文件(发送后联系项目经理)。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地址)为: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紫阳大道云中城A座34楼)。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6月26日17时00分前。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6. 其他说明有关本项目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抚州市南城县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8706869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柳鸿彬
联系电话:16673853040
邮箱:1660189650@qq.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紫阳大道云中城A座34楼33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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