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伟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0%股权
转让标的名称 | 重庆伟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0%股权 |
项目编号 |
G32021CQ1000094-3 | 转让底价 | 6244.95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7-22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8-18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房屋建筑业 |
项目受理联系人 |
王雨/023-63625300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重庆伟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0%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重庆伟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 | 法定代表人 | 黄登亮 | 成立时间 |
2004-03-18 | 注册资本 |
8200万元 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8200万元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39028898499 | 所属行业 | 房屋建筑业 | 经营范围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范围按资质证书核定事项承接业务)。 | 职工人数 | 54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 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独资股东董事会决议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1 | 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20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8670.35万元 | 659.55万元 | 560.37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32297.68万元 | 23069.68万元 | 9228.01万元 | 审计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1-09-30 | 27459.07万元 | 780.02万元 | 733.74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季报 | 33160.49万元 | 23152.12万元 | 10008.36万元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重庆中鼎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1-11-08 | 评估基准日 |
2020-12-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重庆金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数据为2021年1-9月的累计金额。 2、专审报告、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公告附件1。 3、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20年度审计报告、(3)专项审计报告、(4)2021年9月财务报表、(5)2021年1-8月专项审计报告、(6)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7)职工安置方案。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6244.95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 本项目成交后, 标的企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离、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书面承诺,同意并接受《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详见公告附件2)全部条款,《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中第七条第2、3项内容须载入修订后的标的企业章程。 3. 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2320 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 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5.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6.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7.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8. 受让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收到交易价款后,无需转、受让双方再另行出具函件,即可在权属变更完成前将交易价款划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9. 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10.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人员安置方案、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内容和交易条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及公告附件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320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交纳方式 |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 |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福港大道1号附1号 | 法定代表人 | 杨昌学 | 注册资本 | 403525.907551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790735473U | 经营规模 | 大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0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直辖市)其他部门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 批准单位名称 | 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
五:挂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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