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4〕22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拟建码头位于深圳港大铲湾港区,北侧为规划建设的大铲湾三期码头,南侧紧邻拟建深圳港大铲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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