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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码头自用水域疏浚维护施工工程项目公告

· 2024-03-29
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码头自用水域疏浚维护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460SCCZV0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码头自用水域疏浚维护施工工程的招标人为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码头自用水域疏浚维护施工工程。

2.2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中化珠海石化公用码头水域。

2.3 工程项目规模:按招标人通知,对招标人码头自用水域8万吨级泊位停泊水域和港池(掉头圆区域)常年疏浚维护到固定水深;码头其余泊位水域按招标人通知的作业时间和水深目标值进行疏浚维护。最大疏浚维护水域面积约66万平方米。

2.4 招标项目: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码头自用水域疏浚维护施工工程。

2.5 招标范围:

2.5.1工程施工:

1) 中化珠海码头南侧8万吨级泊位停泊水域和港池(掉头圆区域)常年疏浚维护到固定水深,固定总价结算。

2) 中化珠海码头其余泊位水域按招标人通知的作业时间和水深目标值进行疏浚维护,按浚前浚后水深图计算疏浚方量,以方量单价结算。

具体施工范围见中化珠海码头自用水域疏浚维护范围示意图。

2.5.2证件/许可/备案等办理:

1) 中标人负责办理与施工有关的所有手续、证件、许可、备案、评价、报告、监察等并负责相关费用(包含第三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符合相关政府行政部门要求的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自行了解抛泥区域所在地并办理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办理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办理航行通告,缴纳泥样检测费、倾倒费、倾倒区检测费,负责废弃物倾倒监控仪器安装费、使用费及保证费。

2) 受招标人委托办理港口部门主管的疏浚工程备案、质监、安监备案等。

3) 按需协助招标人办理疏浚维护工程临时海域使用权证。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标包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

注:本文件内所有水深均指当地理论最低潮面高频测深仪测量标高。

1)中化珠海码头南侧8万吨级泊位水域

常年疏浚维护。中化珠海码头南侧8万吨级泊位停泊水域维持标准:-13.5米;中化珠海码头南侧8万吨级泊位港池(掉头圆区域)维持标准:如未来三个月每天8:00-17:00间潮位满足1.5米,水深维持-11.7米;如有潮位不满足1.5米的,按每天8:00-17:00最高潮位核算疏浚水深。(潮位加疏浚水深满足1.5米)

2)中化珠海码头其余泊位水域

按方量计价进行疏浚维护。招标人有需求时,提前7天通知中标人施工水域范围和该范围水深目标值。水深目标值不超过该水域设计水深值。各泊位水域设计水深值见中化珠海码头水域范围示意图。

3)施工和验收测量期间任意因素引起的回淤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和测量期间各种因素引起的回淤,预留合适的超深量。

4)执行标准及规范:本项目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标准规范有冲突时,以较严格者为准。合同期内,标准规范有更新的,以更新后的为准。

2.7 工期要求

1. 合同签订日起60天内中标人须办理好各种手续、证件、许可、备案等,并保持在合同期内的有效性。招标人在合同签订日起53天后可以随时向中标人发出疏浚维护作业通知,中标人不得再以需办理各种手续、证件、许可、备案等原因要求延期。

2. 中标人自行安排中化珠海码头南侧8万吨级泊位水域疏浚维护作业时间并提前通知招标人。

3. 中标人按招标人发出的疏浚维护作业通知对按方量计价水域进行疏浚维护。招标人发出通知日起7日历日内,中标人应完成施工准备并进场施工。招标人发出通知日起7日内进场的以实际进场日作为开工日期,超出7日历日进场的,以第8日历日作为开工日期。中标人必须保证每日疏浚方量不小于12000 m?的疏浚作业能力。每次疏浚维护作业结束后以结算方量除以12000 m?/天作为本次疏浚维护作业的标准工期,如实际作业天数超出按照上述方式计算得出的标准工期,则视为逾期,逾期按合同约定自结算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

4. 当地发生战争、瘟疫、地震、海啸、台风、浪涌、强降雨及大雾,允许中标人申请工期顺延。中标人关于上述因素引起的工期顺延申请应于上述因素发生后3日内提交甲方。

5. 由于招标人码头泊位连续作业导致中标人施工不能进行的,允许中标人申请工期顺延,中标人须于上述影响因素发生3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工期顺延申请。

6. 中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种因素引起的骤淤、回淤和航行避让对工期和工程量的影响,以上因素不能作为中标人申请工期顺延的理由。

7. 中标人施工完成并送交验收申请后,招标人将组织第三方在7日历日内完成水深测量并出具测量成果。工程验收合格,交工日期为中标人完成施工并送交交工验收申请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交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交工日期应为修改后送交招标人验收申请的日期。

8. 本合同生效后,计费期限为两年,计费期自合同签订日后第60日起算,合同自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复印件;

(3)投标人持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出具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提供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开始算。

3.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或以上码头疏浚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关键页如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范围页、签章页等,需体现工程名称/项目名称、签订日期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3.4 人员要求

3.4.1 项目经理

(1)具备有效期内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证明资料(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纸质注册证书无效);

(2)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主管部门近3个月内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4.2 技术负责人

(1)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主管部门近3个月内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4.3 HSE负责人

(1)具有有效期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提供证书复印件;

(2)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主管部门近3个月内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4.4 人员说明

所有参与本次工程项目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所有参与本次工程项目所配人员均无犯罪记录。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未被珠海市港口管理局(交通局)、珠海市海事局、海洋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行政部门列入黑名单,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6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近三年,无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由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3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00元,获取招标文件后不退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用。

4.2潜在供应商需先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完成领购后可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3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需登陆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进行注册(免费),上传标书获取凭证(发票),审核完毕后,需在SCM平台点击标书下载才能进行后续流转,SCM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8-8227 转 2。

4.4 未按以上程序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同时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及SCM平台领购招标文件。只在一个平台领购招标文件,视为未按照程序领购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19日9:3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文件递交登记处。以正本招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须现场递交,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1正1副1电子版递交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河北路988号珠海金石凯悦嘉轩酒店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登记处,田晓曦收,联系电话18010385007。

(2)可采用邮寄或现场递交,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3副1电子版邮寄至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田晓曦收,联系电话18010385007。

注:若邮寄,快递寄出后请将公司名称、快递单号、联系人姓名、电话等信息邮件发送至tianxiaoxi@sinochem.com。

5.3 SCM平台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确认参加投标的,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前,至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首页根据提示进行企业CA办理事宜,并完成CA绑定。未办理CA将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完成CA的绑定后,在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下载投标管家工具(附带操作手册),通过投标管家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特别注意:

①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SCM平台,视为已投标。只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未递交至SCM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未投标;只递交至SCM平台,未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将予以拒收,视为未完成投标。

② 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凭证、报价、电子版投标文件录入或上传至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 全流程完成的标志为投标人获得投标回执。

③ 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风鹰北路3号

邮编: 519050

联系人:崔子楠

电话: 0756-7228007

手机: 13928009423

电子邮箱:cuizinan@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邮编:100071

联系人:田晓曦、戴晓晨

电话:18010385007、18911318960

电子邮箱:tianxiaoxi@sinochem 、daixiaochen@sinochem.com

招标代理监督部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纪律检查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26层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纪律检查部

邮编: 100071

举报电话: 010-59368225

举报邮箱: swjljc@sinochem.com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如下联系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

联系人:田晓曦

联系电话:18010385007

电子邮件:tianxiaoxi@sinochem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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