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施工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施工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4〕3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及地方财政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财政66.67%、地方财政与企业自筹33.33%,项目法人为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长江太仓段位于长江下游白茆沙河段,上接徐六泾,下至七丫口,因白茆沙分成南、北两条水道。近年来,因白茆沙南水道动力持续增强,深槽不断向南岸逼近,对太仓段沿线港口码头安全及水下岸坡稳定造成严重威胁。2017年12月,长江防总印发《关于做好长江中下游河道崩岸险情预警工作的通知》,将长江太仓段新太海汽渡至七丫口段近19.4公里岸线列为Ⅰ级崩岸预警险工段。2018年起,华能港务、武港、润禾等码头企业相继实施了水下抢护工程。近两年水沙、地形监测表明,已实施了抢护工程的码头前沿冲刷险情得到了初步控制,但白茆沙南水道的动力仍维持增长,南水道总体冲刷趋势仍在持续。已防护区域外水域零散出现了小范围冲刷坑,未实施防护工程码头前沿深泓持续向岸侧逼近。各码头之间公共水域也出现较大范围冲刷坑,太仓段沿线码头及水下岸坡安全仍面临巨大挑战。
太仓段近岸冲刷防护工程事关沿线码头安全以及岸线资源保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江防洪安全,持续推进长江重点岸段崩岸治理,为沿江地区防洪保安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太仓港是国家定位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集装箱于线港、江海联运中转枢纽港。近年来,受长江上游水沙条件变化河势演变及附近整治工程等多重因素影响,长江口南支太仓港段近岸河床处于冲刷态势,深槽切入,影响岸坡稳定,威胁现有码头安全运行。为此,水利厅组织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河海大学等科研院校专家进行了研究,并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及苏州、太仓有关部门和企业进行了初步会商,拟在规划建设的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前沿开展长江桩基护岸试点,以探索降低护岸维护成本,维护现有码头安全运行,并为规划码头建设创造条件。本工程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建设的一部分内容。
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太仓港武港码头与华能港务码头之间的未利用岸段进行桩基护岸试点,长度约383m,中间约200m采用板桩结构型式,距规划码头前沿约20米;上下游分别长约95m和88m采用抛石护岸型式,与已做护岸平顺衔接,板桩采用长短桩组合护岸,由钢管桩和钢板组成,板桩后方采用抛枕防护;本工程临时平台的基础由6根圆形钢管组成;单根桩长约为90m,桩径为1500mm,壁厚为26mm的钢桩组合构成,以确保临时平台施工时的水平及竖向承载稳定性,水下钢管桩的脱离方式主要采用水下切割的方式,由于拟建工程区域水深约50米,考虑一定的潮位,水下切割的深度平均约53米,最大达56米。水深接近切割员的极限深度,为减少水下切割风险,现场试验中对液压抱箍连接的方式也进行试桩试验。
2.2.2总投资金额:14712万元。
2.2.3总工期:工程施工总工期12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太仓港武港码头与华能港务码头之间的未利用岸段进行桩基护岸试点,长度约383m,中间约200m采用板桩结构型式,距规划码头前沿约20米;上下游分别长约95m和88m采用抛石护岸型式,与已做护岸平顺衔接,板桩采用长短桩组合护岸,由钢管桩和钢板组成,板桩后方采用抛枕防护。
2.3.2本合同项目对应投资金额:11396.59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者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5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或港航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须包含入土桩长不小于25米(单根桩长不小于45米)的水上打桩作业内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络查询截图及查询路径)、合同协议书、完工或者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上述材料无法提现业绩内容要求的,则必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纸或业主盖章的确认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或者交通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与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7)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低数量为3人。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执行参考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如上述人员有在建工程的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9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3.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者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5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或港航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须包含入土桩长不小于25米(单根桩长不小于45米)的水上打桩作业内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络查询截图及查询路径)、合同协议书、完工或者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上述材料无法提现业绩内容要求的,则必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纸或业主盖章的确认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
4.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5.信用等级要求 | /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7.项目经理资格 | 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具有水利工程类或者交通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与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
9.其他人员要求 | /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低数量为3人。 |
11.施工机械设备 | / |
12.其他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执行参考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如上述人员有在建工程的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
13.其他要求2 | / |
14.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及近3个月(至2024年3月)社保证明 |
15.联合体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6.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1、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2、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不含)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基准价的计算。
3、评标基准价为 C=a×A+β×B,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无效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5家(不含5家),则去掉1个最高标价和1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0家(不含10家),则去掉2个最高标价和2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5家(不含15家),则去掉3个最高标价和3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则去掉N个最高标价和N个最低标价,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
a取0.6,0.65,0.70中的一个(开标会上由电脑自动随机抽取),β=1-a;
最高投标限价:108267600.60元。
7.4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70分
(2)技术部分:3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商务部分 | 70 | |
1.1 | 投标报价 | 67.5 | 1.1.1报价得分:最高得分67.5分,最低得分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 ①报价位于评标基准价的100%,得分67.5分; ②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00%,每高1%(与100%相比),扣0.5分。 ③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00%,每低1%(与100%相比),扣0.5分。 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 1.1.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公告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1.2 | 业绩 | 2 |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者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5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或港航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须包含入土桩长不小于25米(单根桩长不小于45米)的水上打桩作业内容,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得重复)。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络查询截图及查询路径)、合同协议书、完工或者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上述材料无法提现业绩内容要求的,则必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纸或业主盖章的确认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1.3 | 奖项得分 | 0.5 |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水利或水运类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0.5分。 |
2 | 技术部分 | 30 | 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300页(含3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2.1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 12 | 2.1.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现场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得(2分),否则酌情赋分; 2.1.2、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得(10分),否则酌情赋分; 2.1.2.1抛石工程;(1分) 2.1.2.2袋装土填筑工程;(1分) 2.1.2.3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工程;(1分) 2.1.2.4疏浚工程;(1分) 2.1.2.5桩基工程;(4分) 2.1.2.6维护工程;(1分) 2.1.2.7其他工程;(1分) |
2.2 |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 2 | 2.2.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2.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
2.3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6 | 2.3.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否则酌情赋分; 2.3.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3.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
2.4 |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 4 | 2.4.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4.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得(2分),否则酌情赋分; 2.4.3、质量检测有计划,现场抽检/送检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
2.5 |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 4 | 2.5.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5.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5.3、安全专项方案先进、合理、可行得(2分),否则酌情赋分; |
2.6 |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 2 | 2.6.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6.2、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6.3、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
3 | 合 计 | 100 |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滨江大道128号
联 系 人:朱政操
电 话:0512-53200983
招标代理机构: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468号泰和国际1201室
联系人:吴利明
电话:18012617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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