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码头清淤工程项目(四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单位码头清淤工程项目(四次)
2.2项目编号:2023-JWHJYZ-G1027
2.3建设地点:上海市
2.4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码头上下游各延伸25米,总长度230米,宽度55米,总面积12650㎡,施工土方量不小于13000m³,清淤后水深不小于5米,详见附件《某单位码头清淤工程项目工作量清单》。
2.5最高投标限价:84.67225万元(含税)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码头疏浚相关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不允许分包。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内容描述不详的,以施工招标图纸和清单计价规范为准。凡说明了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范围内,清单中未描述到但又是完成该分项工程必须有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范围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如发现清单存在遗漏内容或不明事项均应在答疑期间提出,否则视同已综合考虑至投标报价中或视同让利,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
2.8质量标准:合格 。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须注意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
①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如有缺项请附情况说明,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六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如依法无需缴纳税收或者社保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承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
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https://www.plap.cn/)(以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从2024年2月5日9时00分到2024年2月18日17时00分
5.2获取方式: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免费办理会员注册。首次登录需注册为“投标人(非供应商)”类型,无需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及金牌投标通用户(客户服务热线:0551-62624017,400-0099-555),此注册审核约需1-2个工作日。
注册成功后,需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材料加盖公章并扫描成一份完整的PDF格式文件(模板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审查,PDF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命名,PDF文件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详见招标文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3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上海市
联 系 人:蒋助理
联系方式:18677671767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李工、魏工
电 话:13053082529、15056582334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