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航道管理、海事搜救及航电枢纽管理用房综合办公楼施工 已由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6〕295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性资金,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40%/60%招标人为贵州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航道管理、海事搜救及航电枢纽管理用房综合办公楼施工2.1.2项目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2.1.3项目类别及结构类型:水运工程2.1.4资金来源及项目投资额:国家补助及自筹资金。2.1.5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按国家相关规定的各专业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2.1.6建设规模: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航道管理、海事搜救及航电枢纽管理用房综合办公楼及其附属设施,综合办公楼2层,建筑高度10.05米,建设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建筑类别为一类高层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为二级;枢纽航道整治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