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津市港散货物流集散中心工程(陆域部分)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交发改基础[2022]770号文件核准,该项目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批复已由常德市交通运输局以常交函[2023]39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津市港口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盐田港港航发展(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一阶段的道路堆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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