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西侧集装箱堆场工程已由天津市港航管理局以津港航许可【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35%、国内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天津市东疆综保区,东临汇盛码头、北邻海铁大道、南邻规划吉运八道、西邻现状北港路。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70761.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65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新增集装箱总周转量约9万TEU,约235万吨。包括仓库、设备用房、候工楼、堆场、门区及围墙、供电通信、给排水消防系统、绿化及环保设施等内容。
2.3计划工期:2023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20日,共计366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主要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工程的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标段,本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70761.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65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新增集装箱总周转量约9万TEU,约235万吨。包括仓库(单跨跨度59.5米)、设备用房、候工楼、堆场、门区及围墙、供电通信、给排水消防系统、绿化及环保设施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①具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②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且在有效期内。③同时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沿海10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堆场工程和2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可以为一个合同, 也可以为两个独立合同)。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且应体现出堆场面积、建筑面积。
(4)信誉要求:1、良好,不接受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条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
(6)其他人员要求:①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②副项目经理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③项目安全经理1名,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本单位出具的项目安全经理任命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④安全员不少于4名,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注: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副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经理、安全员不得兼任)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施工投标人与本标段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职责分工。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 / 个标段。
3.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须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进行注册。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6 月 20 日至2023年 6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A022室,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须公户转账,其他情况不予受理)。图纸押金 另行通知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 (不采用) 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有关材料复印件和邮购款后(不采用)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7 月 13 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和《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都必须完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铁大道1888号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
邮政编码:300461 邮政编码:300452
联系人:刘雯 联系人:王朝辉
电话:022-25604290 电话:022-25708827
传真:022-25604300 传真:022-25708827
电子邮箱:hsmtxb@163.com 电子邮箱:gangbintbbm2020@163.com
开户行:工行保税分行新港支行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港支行
银行账号:0302090409300185470 银行账号:955885030200329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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