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
(新开挖航道段)第HDSG-8标段项目
机电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参与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新开挖航道段)第HDSG-8标段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机电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新开挖航道段)第HDSG-8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嘉兴海宁市许村镇。本标段全长1.622公里,起于沪杭高铁防护段终点(K26+752),止于前进服务区南侧(K28+374)。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622 公里范围内的航道疏浚、护岸工程、一个服务区(前进服务区)、两个水利设施(太平河前进闸、太平河闸站)。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新开挖航道段)第HDSG-8标段机电设备采购:太平河前进闸、太平河闸站机电设备详细数量、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3.招标要求
(1)符合《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要求: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对产品要求的每个指标都有检测的设备、检测记录结果,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
(4)合作业绩要求:投标方需提供近三年的近年类似物资供货业绩表。
(5)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6)履约服务要求:近三年无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重大诉讼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6月10日11时00分至2023年6月15日11时00分。 4.3标书款:投标人于2023年6月15日11时00分前,采用对公银行账户将标书款500 元(整标)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须注明标书款),并及时将汇款单或银行回执发送邮件至邮箱1585034826@qq.com,方便招标人确认收款(标书款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递交标书款,则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标书款请按下述信息汇款:
账户名称: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
帐 号:3310198403605016358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11时00分。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投标。
线上投标:投标人应当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媒体
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同 )
招标组织方: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221号
邮编: 315200 联系人:胡科杰
招标文件澄清联系人:孙晓峰
电话:1596803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