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柯城段)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2]3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第一承担单位为衢州市信安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列入建设项目批复概算,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衢州市信安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航电枢纽工程应急过船设施关键技术研究第JSYJ01标段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ztb.ggzy.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
本项目位于衢州市,起自常山县的辉埠,终于柯城区的双港口,常山段与柯城段分界位置位于官庄村附近,航道里程全长约51.1公里。柯城段航道里程全长约17.7公里及相应的疏浚工程,局部航道护岸工程长度约0.69公里;拆除恒丰水电站;新建航埠、黄塘桥2座枢纽(均含船闸、泄洪闸、电站和应急过船设施);改建桥梁3座;新建服务区1处、锚地1处;建设相应的航标、信息化(智慧航道)等配套工程。柯城段概算为320276万元。
按天然和渠化河流Ⅲ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水深≥3.4米(永久构筑物段水深≥3.7米),航道底宽≥70米(单向航道≥35米,局部缩窄),弯曲半径≥320米。枢纽工程等别为二等,船闸、应急过船设施、泄洪闸、电站厂房主体建筑物级别为2级,船闸引航道导航、靠船、护坡等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年一遇。通航建筑物建设标准:船闸和应急过船设施等级为Ⅲ级。桥梁通航净空标准:新建桥梁通航净高≥7米,单向通航孔净宽≥55米,双向通航孔净宽≥110米。服务区和锚地建设标准:服务区和锚地泊位等级为1000吨级,水工结构按照靠泊2000吨船舶设计。
一、本次招标内容
1.1本次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柯城段)航电枢纽工程应急过船设施关键技术研究招标设一个标段,为第JSYJ01标段,主要研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应急过船设施功能定位、适用条件研究;(2)山区河道面宽窄、两岸建筑物密集的建设条件下枢纽应急过船设施总体布置;(3)基于行洪带来的泥沙对应急过船设施的影响研究,提出适用的输水系统型式、布置、结构方案及对策措施;(4)应急过船设施行洪和过船运行调度方案研究。(5)最终成果要求:提交《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柯城段)航电枢纽工程应急过船设施关键技术研究》报告、协助招标人发表核心期刊论文3 篇、协助招标人申请专利2项(分别为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确保获得中国航海学会科技进度奖或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科技进步奖。
1.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其中课题结题时间不得超过2年)。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自2018年1月1日[以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上载明的完成日期为准]以来,参与完成过1个经行业主管部门(或科技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的水运工程相关方向课题研究工作。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任务书)和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的复制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的解释顺序: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合同协议书(任务书),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相关内容的,则还须提供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或科技主管部门)等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资格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研究员或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参与完成过一个经行政主管部门(或科技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的水运工程相关方向课题研究工作。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任务书)和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的复制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的解释顺序: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合同协议书(任务书),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项目内容、项目特征等信息的,则还须提供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或科技主管部门)等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其他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3.投标单位在职职工(不接受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页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自证或外证材料);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ztb.ggzy.zj.gov.cn/),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zjpubservice.com:8583/TPBidder)→免费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年6月5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6月5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9:30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zjpubservice.com:8583/TPBidder)。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ztb.zjpubservice.com:8581/BidOpening)。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ztb.ggzy.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衢州市信安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地 址 | 衢州市衢江区塔底船闸管理房 |
联 系 人: | 郑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0-3083586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5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
联 系 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1-87834350 |
日 期 | 2023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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