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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3-0591】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增加进出闸车道和出闸口北侧空地改造为空箱堆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3-02-16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增加进出闸车道和出闸口北侧空地改造为空箱堆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增加进出闸车道和出闸口北侧空地改造为空箱堆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059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16日 9时0分~2023年2月22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资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1.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1.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工程总承包业务。3.1.3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额800万元或以上的水运工程设计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3.1.4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且具有水运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额800万元或以上的水运工程设计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上述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复印件,业绩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3.1.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申请人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3.1.6财务要求:2019年至2021年均盈利,需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具有专业资质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3.1.7其他要求:3.1.7.1非联合体投标的,且仅具有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当将建设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选择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承接完成相关施工工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中的施工业务范围及承接单位名称,并提供施工业务承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3.1.7.2投标人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均需要满足第3.1.1条、第3.1.5条、第3.1.6条、第3.1.7.2条的要求。3.2.2一个联合体投标人最多由两个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要求设计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3.2.3联合体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应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3.2.4 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应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5 业绩和人员资格要求: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1项合同额800万元或以上的水运工程设计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验收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且具有水运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额800万元或以上的水运工程设计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上述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复印件,业绩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3.2.6 联合体成员以联合体牵头人为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国家和本招标项目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3.2.7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2.8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需要盖章的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公章即可。联合体填报投标人名称时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例如:(主)**公司,(成)**公司)。3.2.9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及设计业绩以承接设计任务的牵头人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且具有水运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额800万元或以上的水运工程设计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上述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复印件,业绩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4日 9时0分 - 2023年3月14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16日 9时0分 - 2023年3月14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14日 8时45分 - 2023年3月14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麦工
  • 代理联系人:罗工
  • 联系方式:020-34661935
  • 代理联系方式:020-82211756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港务局
  • 监督电话:020-83050234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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