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泰和东侧支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东台市泰和东侧支路工程已由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2】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台市泰和东侧支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泰和佳苑东侧
2.1.2建设规模:东台市泰和东侧支路工程施工,道路全长约773米,宽约16米。
2.1.3合同估算价: 约1037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2月,竣工日期:2023年4月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东台市泰和东侧支路工程施工,道路全长约773米,宽约16米,完成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作量的权利。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一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B3209810001000103001001 | 东台市泰和东侧支路工程 | 东台市泰和东侧支路工程施工,完成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
3.1投标人须具备 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若投标人符合苏建规字〔2019〕2号文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任意一项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信誉良好的企业,可以跨专业承接其他三个类别同等级资质相应的工程。需满足以下条件,投标时需提供下述(二)拟承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拟承接类别一级资质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的相关资料: (一)企业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由发包人结合企业信用等因素自行确定,优先采用银行担保、保证保险等方式。(二)拟承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拟承接类别一级资质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且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该工程业绩已在国家或者我省相应的工程项目监管平台备案。(三)现场施工管理机构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须符合相关行业的管理要求。
若投标人符合苏建规字〔2019〕1号文条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可以承接一级资质相应的业务。投标时需满足如下条件,并提供下述(二)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一)企业信誉良好。自2017年11月24日《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实施之日起无下列行为:1.因拖欠民工工资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2.因违反建筑市场相关规定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限制市场准入的。试行期间,企业发生上述情形的,从通报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恢复信用前,不得承接新的试点工程。(二)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拟承接工程所需的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企业近5年内承担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类。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且上述业绩已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三)能够提供足额履约担保。企业以银行担保、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
3.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ABCD)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推荐有排序的 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开标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以及开标过程发现的其他废标情形,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⑵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⑷招标文件约定的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未到场的;
⑸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按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按三分之一分成高、中、低三段(高、中段均去尾取整,多出的均结余至低段。事例说明:比如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标人有8家,8/3=2.667,高段2家,中段2家,低段4家。按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出现较高段区里低报价跟邻近较低段区高报价相同时都归类到较高的段区里),当投标人≤20家时,高、中、低段由公证机构各随机抽取1家投标人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进行求和取平均值此为B值。当投标人>20家时,高、中、低段由公证机构各随机抽取2家投标人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进行求和取平均值此为B值。B值低于D值时,直接确定D值为B值。
在低段区且不得低于下限D值范围内由公证机构随机抽取一家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确定为C值。
D值指:(开标环节无废标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预算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30%之和)下浮20%(房建施工总承包12%、其他工程20%)计算出的值。
(当投标人数量较少,无法抽取B、C值时,直接在相关区间段内取值进行计算。若C值无法获取时,直接确定D值为C值。)
(二)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三)清标
(四)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30%+B×40%+C×30%)×K;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参数设置如下:
K值取值范围: 96%、96.5%、97%、97.5%、98% ,(开标时由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 16%、17%、18%、19%、20% ,(开标时由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
A值为A=招标预算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100%-下浮率Δ);
B值为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有关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经计算后确定;
C值在低段范围内且不得低于下限D值范围内由公证机构随机抽取一家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R评标基准价、B、C、D值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报价得分满分为 100分
扣分标准:
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五)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
该项为扣分项,不分地域,对投标截止日向前半年内(以事故调查报告日期为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1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提供《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诚信承诺申报表》。
(六)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
(七)投标人得分
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合理低价(ABCD)法对各项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第(四)项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第(五)项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全生产专项诚信分计算出得分d;
(3)按第(六)项不良记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不良记录评审项计算出得分e;
2.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
3.投标人得分=a b c
(八)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前面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投标文件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直至选出一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授权委托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款载明的招标预算价及最高投标限价。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 |
…… | …… |
(九)定标补充规定
上述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评标总分,评标总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若最终累计评标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注:本评标办法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变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4)R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的风险和损失。
招 标 人: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 地 址: 东达翰林缘小区商铺12-104号
邮 编: 224200 邮 编: 242200
联 系 人: 姜先生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515-69988076 电 话: 13655111566
传 真: 0515-69988076 传 真: 0515-8525121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dtxhzb@163.com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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