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六鳌重装码头剩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漳浦六鳌重装码头剩余工程已由闽发改备[2016]E041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福船一帆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漳浦六鳌重装码头剩余工程;
项目地点:福建省漳浦县六鳌半岛;
项目规模:六鳌重装码头,新建1个5000吨重件泊位及改建1个1000吨泊位,陆域形成面积约11.13万㎡。建设内容包括重力式码头、护岸、陆域形成、港池疏浚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该建设项目采用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的发包模式已于2016年6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该项目的中标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诚国际海洋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鉴于中诚国际海洋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破产致使该建设项目建设中止。为了满足上述建设项目尽快投入使用,招标人现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的剩余工程进行招标。本招标项目为漳浦六鳌重装码头剩余工程,包含水域疏浚(1#泊位的停泊水域,码头连接水域及回旋水域)、东侧仓储区陆域形成及道路堆场未完工程、东侧护岸(含挡浪墙)未完工程、相应附属配套(含供电照明、给排水、环保、消防等设施)以及修复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发包人要求》。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1)报建手续: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各项工程建设的设计及施工许可的审查审批,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建设程序及手续,重点配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
(2)勘察设计:投标人需根据相关批文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以及已完成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完成本项目剩余工程疏浚区域的勘察,完成本项目剩余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对未变更的设计进行确认,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的勘察设计全过程服务,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要求。
(3)施工:按要求完成设计任务书中剩余工程的施工内容,以及为满足六鳌重装码头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施工内容,按规定提交剩余工程的施工资料、交工资料、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配合已完成的工程的验收工作;完成剩余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工作。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招标范围的施工各项工作及交工验收,并配合完成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含施工资料的补充),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作参考。
(4)工程保修:剩余工程的施工以及剩余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5)其它:为满足漳浦六鳌重装码头竣工验收(包括对未完工、已完工未交工和已交工工程的验收),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评审、检验、检测、专项评价、验收等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如施工图设计、审查、评审费、会务费、差旅费以及委托工程质量试验检验、测量复核、工程质量鉴定、扫海、验收、税费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说明:(1)其他发包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发包人要求》;(2)由于本招标项目为前工程总承包单位终止建设任务后的剩余部分工程的后续勘察、设计、施工,因此关于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过程中欢迎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投标人若或中标,视同已知悉相关风险并认可本项目的发包范围和内容,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工作内容和价款均不做调整。
2.3工期要求
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各单位工程的交工验收;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程整体竣工验收。
2.4质量标准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现行港口工程和国家及相应部位颁布的现行工程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水运工程按照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评定,其他工程按照有关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检验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级资质;③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2019-2021年度未处于亏损状态,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
3.3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近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 5 年内,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审核意见)、或项目业主出具的施工图审定意见文件最迟落款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则以最后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 1 个重力式码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注:①分包业绩无效;必须为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无效;②若提供为联合体业绩,需为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3.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发展改革部门等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行政区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5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或港口与航道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岗正式职工(需提供近6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和缴费明细表)。
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下同。
3.6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港口与航道工程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岗正式职工(需提供近6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和缴费明细表)。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须由具有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业绩条件较低的单位确定为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评分依据。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2月2日 9 时 30分00秒前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2日09 时30 分00秒,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应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7. 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福船一帆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浦县六鳌半岛
邮政编码:363211
联系人:方先生、林先生
电话:18960186688、18850779267
传真:0596-379691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人:郑工、 卢工
电 话:0591-38113876、87560893
监督单位:厦门港口管理局联系电话:0592-265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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