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501、502大棚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JTZB2022-GC0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港501、502大棚改造项目 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镇江新区大港港区。
2.2 项目规模及内容:
501、502棚原设计按照戊类厂房设计一个防火分区。现为满足生产经营硫磺高附加值货种需要,储存物品调整为硫磺(颗粒度不小于2mm),根据《固体工业硫磺储存输送设计规范》该类硫磺属于丙类,拟对大棚进行提升改造,从而满足硫磺作业安全、环保、合规生产需求,包括对防火分区、防火涂料、消防系统等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土建、钢结构、安装(水、电、消防等)及其配套的附属改造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与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设计文件要求。
2.4 招标预算:520万元(含税价,税率9%)。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工期:60日历天(单座库,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年审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度必须为盈利企业。
3.3企业业绩要求:
企业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项合同350万元及以上钢结构制安工程施工业绩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或竣)工验收证明(至少须具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盖章,下同),缺一不可,时间以交(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规模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结算审计价(提供审计报告)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3.4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书面承诺)。
(4)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3.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建筑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工程技术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到岗承诺及无在建项目承诺(提供书面承诺;如一经查实,承诺内容不实,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
(2)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技术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注:1.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3号),其目录内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予以认定。2.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
(1)项目经理业绩: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项合同350万元及以上钢结构制安工程施工业绩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或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交(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规模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结算审计价(提供审计报告)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交(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文件,以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为准。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2)技术负责人业绩:/。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1)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1名,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
(3)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资质(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要提供复印件,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供评标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提供二维码查询截图的可不提供原件)。如经核实伪造业绩证明文件者,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3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下载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服务费500元,平台服务费 200元,下载不退。
4.3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www.365trade.com.cn/。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4.4平台下载费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纸质发票,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或普票,未注明默认普票)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2268657859@qq.com),如需邮寄纸质发票的请在企业开票信息中注明,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到付形式邮寄纸质发票。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4.6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7.本项目报名前须登录网址:https://sys.portjs.cn:9081/edc/formview/dri080#/?_key=tmyf63完成《镇江港务集团招标中心供应商信息填报》表的填报,信息表已填报过无需再填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 月 18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九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和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www.portzj.com)网站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 其它投标人需注意的内容
参照《苏建规字〔2017〕1号》,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招标人将在其官网上公示。
(1)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2)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若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4号 地 址: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九楼招标中心
邮 编: / 邮 编: 212001
联 系 人: 张莹 联 系 人: 梁明
电 话: 13605286593 电 话: 051185668675、13952868183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268657859@qq.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账 号: / 账 号:32050175863600000801
2022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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