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鸣山码头建设项目(景德镇港乐平港区鸣山码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交招【2022】3号)
本招标项目乐平市鸣山码头建设项目(景德镇港乐平港区鸣山码头工程)已由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景发改审交通字【2022】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平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乐平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综合码头工程拟建6个1000吨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2000吨级船舶进行设计)及仓库、污染物接收站、生活辅助等配套设施及新建疏港公路等,利用岸线580m,设计通过能力1030万吨。工程位于乐平市乐港镇鸣山河下,乐安河右岸,属于景德镇港乐平港区鸣山作业区,计划开工2023年1月,计划工期为30个月,其它技术指标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项目总投资规模约101900万元。
工程总投资1019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78600万元,工程建安费按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评审价作为结算依据。咨询工作费用(包含前期及设计阶段专题)为584万元(以实际发生和实际支付金额为准),勘察设计费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方式。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费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费用作为计算依据,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T116-2019)和下浮率分别进行计算勘察费和设计费,下浮率为50%。计划工期为30个月。
2.2工程基本情况及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水运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及水运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
2.3施工标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和施工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勘察设计资质:具有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为同一家单位,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一家为勘察设计单位,一家为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2、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5、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6年(2016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设计业绩:至少完成一个1000吨级及以上的码头(至少包含2个泊位)工程设计工作;施工总承包业绩:至少完成一个1000吨级及以上的码头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及交/竣工验收证书)。
3.4、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4、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不具备投标资格;当年未进入该信用评价结果名单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备注:以上第1、2、3、4条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第5、6条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有效网页截图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其它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同时须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前连续6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凭证。
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或涂改资料,一经查实,将按无效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在资格审查时,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牵头方公章。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凭其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中的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业务系统进行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信息及补充文件。
备注:投标人必须添加身份其他类型(投标人)并按照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业务系统有关操作流程进行投标,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资源网(http://www.jxsggzy.cn/web/)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赣交建管字〔2020〕20号)。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操作新点系统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系统一切技术问题联系新点系统技术热线咨询。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乐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平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98-7105104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8879813927
招标监督部门:乐平市交通运输局
经办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98-656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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