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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海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 2022-12-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 已经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省发改委关于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2]14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省级以上投资及海安市级配套 , 招标人为 海安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海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海安市境内。

2.2工程简介:本项目涉及我市境内李堡镇、滨海新区2个区镇,海安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丁堡河疏浚13km,新建护岸23.8km,拆建挡墙0.59km;移址重建丁堡河闸与闸上桥梁;原址拆建海安境内丁堡南闸交通桥等。

2.3项目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招标范围:

一标段:海安段(人民路丁堡大桥以北(桩号K8 290~K12 900),不含闸东河北侧护岸):清杂整坡、河道疏浚、钢筋砼悬臂式挡墙护岸、U型钢筋砼预制板桩护岸、预应力混凝土H型桩、塑钢板桩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二标段:海安段(人民路丁堡大桥以南(桩号K12 900~K20 600)):清杂整坡、河道疏浚、钢筋砼悬臂式挡墙护岸、U型钢筋砼预制板桩护岸、塑钢板桩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2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投标人最多可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限中1个标段,按标段顺序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在一标段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再在二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参与评审。

2.3.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6300万元,二标段:5500万元。

2.4项目质量要求:优良

2.5项目计划工期:480日历天;计划于2023年1月6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24年4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而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财务要求:良好,3个年度(2018年~2020年或2019年~ 2021年)任意一年盈利。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安全生产许可合格证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5)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须是投标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2年9月、10月、11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即2017年7月1日以来,以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价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的类似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完工或竣工验收文件(含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名表等需经建设单位盖章原件扫描件,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7)技术负责人要求: 水利类中级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 /

(9)施工设备要求: /

(10)信用等级要求: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告(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11)其他要求:

①本次评标时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暂不作要求。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② 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

③ 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④不得存在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的情形(以人民法院裁判日期文 件为准);

⑥提供参与海安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信用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如跨行业承包工程的投标单位企业资质按苏建规字[2019]2号文执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任意一项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信誉良好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跨专业承接其他三个类别同等级资质相应的工程。

3.4.1企业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可采用银行担保、保证保险、现金中任意一种方式。

3.4.2拟担任本项目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且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该工程业绩已在国家或者我省相应的工程项目监管平台备案。提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上标准工程证明、合同、验收证书、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证明及监管平台项目备案网页截图。

3.4.3现场施工管理机构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须符合水利行业的管理要求。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A证、B证与C证必须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此期间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下载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段内通过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上述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 10 时 45 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条)。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 βB,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废标后,投标人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去除废标并经过算术修正之后投标报价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投标人≤5个,则经算术修正后,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5家(不含5家),则去掉1个最高投标价和1个最低投标价后,取剩余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0家(不含10家),则去掉2个最高投标价和2个最低投标价后,取剩余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5家(不含15家),则去掉3个最高投标价和3个最低投标价)后,取剩余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则去掉4个最高投标价和4个最低投标价后,取剩余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以此类推。

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上述算术平均值的计算,但参与最后的评标。

α取0.5,0.55,0.60中的一个(开标会上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β=1-α。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3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6397.7100万元;二标段最高投标限价:5517.7400万元。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满分60分;施工组织设计:满分30分;企业信誉:满分4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满分1分;业绩:满分3分;人员素质:满分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 标 报 价: 60分

施工组织设计: 30分

企 业 信 誉: 4分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1分

类似工程业绩: 3分

人 员 素 质: 2分

2

投标报价

(60分)

1、报价书内容审查

(1)检查有无缺项,分析其属漏项还是未响应招标文件;

(2)修正计算错误(包括单价、合价、合计、大写、小写等)。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调整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下评分所称报价,均为修正价)

(3)本工程一标段与二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以财审结果为准;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报价分(60分)

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用于计算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的99%(含99%)~98%(含98%)范围内的,得60分。

低于98%的,每低1%,在60分基础上扣0.5分;高于99%的,每高1%,在60分基础上扣1分;不足1%,按内插计算,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最低得零分。

3

施工组织设计

(30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3.1施工布置(1 分)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设计合理(1 分)。有缺陷的适当扣分,缺项的得零分。

3.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2分)

除项目负责人外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配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等专业现场管理人员,各人员经验和能力满足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求(2分),有缺陷的适当扣分,缺项的得零分。

3.3施工进度措施(2 分)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缺项的得零分。

3.4施工机具及施工人员配置(2分)

施工机具设备及施工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 度要求(2分)。有缺陷的适当扣分, 缺项的得零分。

3.5河道疏浚施工程施工

(3分)

河道疏浚施工方案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 证(2分)。有缺陷的适当扣分,缺项的得零分。土方调配方案合理得1分,有缺陷的适当扣分,缺项的得零分。

3.6河道岸坡整治工程施工(含水土保持施工方案)

(7分)

河道岸坡整治施工方案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7分)。有缺陷的适当扣分,缺项的得零分。

3.7河道沿线配套建筑物改造施工(1分)

河道沿线配套建筑物改造施工方案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1 分)。有缺陷的适当扣分,缺项的得零分。

3.8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4分)

质量保证措施健全、规范,符合施工图设计及国家、省相关规范、标准要求(4分)。有缺陷的适当扣分,缺项的得零分。

3.9安全生产及度汛 措施(4分)

1.能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的投入,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计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有针对性(3分)。有缺陷的适当扣分,缺项的得零分。

2. 度汛措施科学合理,有针对性(1分)。有缺陷的适当扣分,缺项的得零分。

3.10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2 分)

1.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的得 1分。有缺陷的适当扣分,缺项的得零分。

2.防尘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 理措施到位的得 1 分,有缺陷的适当扣分,缺项的得零分。

3.11文明工地建设(1分)

文明工地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的得 1 分。有缺陷的适当扣分,缺项的得零分。

3.12工程资料管理 (1分)

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地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的得 1分,有缺陷的适当扣分,缺项的得零分。

4

企业信誉(4分)

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7号)的通知执行。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投标人可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5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投标人水利安全标准化一级的赋分值为1分,二级的赋分值为0.9分,三级的赋分值为0.7分。非本省评定的二级和三级按上述标准赋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水利安全标准化等级证明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6

类似工程业绩(3分)

一标段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即2017年7月1日以来,以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价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类似河道整治工程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业绩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完工或竣工验收文件(含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名表等需经建设单位盖章原件扫描件,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注:如与满足资格审核要求为同一项目的,该项目不得分。

二标段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即2017年7月1日以来,以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价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的类似河道整治工程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业绩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完工或竣工验收文件(含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名表等需经建设单位盖章原件扫描件,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注:如与满足资格审核要求为同一项目的,该项目不得分。

7

人员素质(2分)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拟任安全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7.6 关联标段内中标标段限制数量规定

本工程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投标人最多可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限中1个标段,按标段顺序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在一标段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再在二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参与评审。

8. 其他内容

8.1资格审查及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得分。

8.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认定(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拟任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1)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2)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3)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4)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5)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9. 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 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314室

联 系 人: 包学锋

电 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招标代理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人:丁朋惠

电 话:0513-81819577

电子邮件:

11. 备注

11.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11.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阶段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11.4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区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大楼三楼,四楼为评标区。请从大楼唯一通道西5门C电梯厅乘7号和8号电梯抵达;如驾车前往,请停地下停车库,并至C电梯厅乘7号和8号电梯抵达。

2022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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