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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新城道路配套防洪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 2022-11-12
曹妃甸新城道路配套防洪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道路配套防洪设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曹新城项目核字【202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20%及80%,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曹妃甸新城道路配套防洪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曹妃甸新城滨海大道内侧,全长约1.2km,南北两端分别与滨海大道和可持续发展展示中心相接,有效封堵两防洪堤之间的缺口,完善新城防潮体系。工程主要包括海堤工程、泵闸工程、船闸工程和堤顶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其中海堤长1.2km;泵闸用于内海的引调水使用;船闸供游艇进出内海使用;堤顶道路主要作为人行道路,应急情况下可作为应急车道使用; (4)服务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满足相应设计阶段要求的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岩土勘察等),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前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岩土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执业资格证书。

3.1.3财务要求:经营状况无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潜在投标人参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除取得CA外(注: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同时须注册登记获得账号加入市场主体库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注册登记方式: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响应方→注册指南,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如需帮助请详询交易受理处电话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完成注册并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下载文件。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 (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12 09:002022-11-1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同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真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与南二环西北角50号103室
邮编:063000邮编:050011
联系人:周佳联系人:王宁、贾猜
电话:0315-6739666电话:0311-85355352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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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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