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二阶段)1-2、5-3、6-3区域地基处理工程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100%自筹。招标人为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二阶段)1-2、5-3、6-3区域地基处理工程
2.2 项目建设地点:舟山金塘。
2.3 项目规模:本工程包括堆载预压、普夯等地基处理内容,其中堆载预压方量约17万方,普夯面积约5万平。
2.4 招标控制价:3829889元(含税,其中暂列金182376元)
2.5 招标范围: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二阶段)1-2、5-3、6-3区域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堆载预压、普夯等,施工区域大致分为三块,分别为1-2塘渣堆载区域、1-2已完成拆迁区域和5-3、6-3预留用地区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区域范围图。
2.6 标段划分:1个。
2.7计划工期: 7个月,其中5-3、6-3预留用地部分堆载预压工作需待1-2已拆迁区堆载预压完成且沉降监测数据符合卸载要求后进行
2.8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9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投标人成功地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地基处理工程。
3.4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安全负责人1名,须具备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3.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舟山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下载并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时,购买人提交报名单原件及附件于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7时00分,将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及附件﹑开票资料(word版并写明专票或普票)、汇款凭证等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493895087@qq.com(相应的纸质书面资料快递至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葛女士,13586557658),并在购买标书的邮件内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无需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若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可申请邮寄)。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收款人:宁波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港支行,银行账号:33101984139050009024,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直接缴入以上账户,公对公转账)。
4.3 图纸押金: / (图纸以电子版形式提供)。
5、投标保证金:
5.1金 额:人民币76600元整;
提交截至时间2022年10月8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工行舟山市分行
户名: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账号:1206020119200104849
注:(1)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招标编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19楼1916开评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参与本工程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
6.4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单位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且必须在2022年 10月10日9时30分前寄达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19楼1916开评标室。逾期寄达的或者未寄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各投标单位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6.5采用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派场所码为绿色且具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应提供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6.6评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人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 493895087@qq.com。
6.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并请在开标时间至告知评标结果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投标人参与开标或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疫情结束后,本条款作废。
7、招标公告发布
7.1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yggc/jczl-zbgg/)网阳光工程基层专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发包人: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
联系人:葛女士
电 话:0574-27686165
文章推荐:
【jg2023-3355】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 4 号机组扩建工程( 2×1000mw)配套码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