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六横南航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舟山港六横南航道工程初步设计已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舟发改审批〔2025〕5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浙舟港航交许〔2025〕5000023 号文)行政许可。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新建宁波舟山港六横南航道工程,总长约47.7km,其中OD 段长约45.7km,满足15万吨级(最大舱容266000m³)LNG船舶单向、7万吨级散货船减载(控制吃水12.2m)双向乘潮3小时(乘潮保证率90%)需求进行设计(其中BD 段满足15万吨级 LNG船舶单向全潮通航要求),D点以西约2km满足2吨级船舶双向全潮通航标准建设。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疏浚工程、助航工程(含雷达站)、清障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及试运行期维护疏浚的监理。
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监理招标设1个监理合同段。监理服务期: 41 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 29 个月(含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28个月),试运行期维护疏浚阶段监理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9.143.235.38:8000/)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所有监理企业可参与1个监理标段的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5年 11 月 14 日至 2025年 11月 20 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jypt.zsztb.zhoushan.gov.cn:81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未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浙江省统一主体库:https://ggzy.zj.gov.cn/tspbidder/memberLogin),取得CA数字证书(CA办理网址:http://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41,客服电话:4000878198)。关于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补充(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9 日 9 时 00 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ggzy.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ggzy.zj.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电话:0580-266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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