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资水桃花江航电枢纽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24〕887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除国家补助资金外,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统筹省级水运建设资金和自有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资水桃花江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资水桃花江航电枢纽工程开发任务是以航运为主,结合发电,兼顾供水、灌溉等综合利用。枢纽工程主要包括1000t级船闸、泄水闸、电站、鱼道、库区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桃花江航电枢纽工程:主要包括船闸、泄水闸、电站、鱼道、库区等工程。其中船闸建设规模按1000吨级,尺度为200米×34米×4.0米,另预留1米富裕水深;泄水闸规模为18孔净宽20米;电站装机规模39兆瓦。2)航道工程:航道工程起点为桃江港区修山港点,终点接下游益阳至芦林潭Ⅱ级航道,总里程29公里,按1000吨级航道标准进行建设,通航保证率为98%,航道尺度为2.4米×60米×480米;桥梁通航净空按Ⅲ级航道标准复核,单向通航孔10米×55米,双向通航孔10米×110米。3)支持保障系统工程:主要为航标、智慧航道工程等。
2.2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境内。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资水桃花江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包括工程涉及到的所有征地区和安置区,征地补偿与移民安置工作的移民监督评估服务,即对征地补偿及移民搬迁安置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进行移民监督评估。
2.4 服务期限
监督评估服务期包括移民安置实施情况监督评估服务期和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服务期,为期72个月。其中: 1)移民安置实施情况监督评估服务期:自监督评估委托合同生效后开始实施至移民实施安置,为期48个月;2)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服务期:移民安置实施阶段及移民安置后的恢复期24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资水桃花江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即THJSN-FW05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5万元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理项目。
注: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款。
3.3 人员要求:拟任总监督评估师(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类高级技术职称和三年以上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经历,且近5年(指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5万元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注: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款。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注: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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