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2026年度枯水期沅水响水坎公益助航项目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管航道专项养护及公益助航资金计划的通知 》(湘交函〔2025〕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益阳航道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湖南省益阳航道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军融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 2026年度枯水期沅水响水坎公益助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2025-2026 年度枯水期沅水响水坎公益助航项目 。
2.2 建设地点:沅水航道响水坎河段 。
2.3 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省管航道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等,实施2025- 2026 年度枯水期响水坎公益助航工作,以确保水上交通运输畅通。通过开展公益助航服务,确保航道安全与畅通,保障社会民生物资的水路正常运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枯水期响水坎出现船舶上行困难时,负责对响水坎河段上行船舶进行公益助航,并对搁浅在航道内船舶实施救助脱险,以恢复航道畅通。枯水期响水坎航道实行单线通航方式,公益助航采用隔天助航模式。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 1个标段。
(1)标段号为: 1 标段,服务内容为沅水响水坎公益助航项目的服务;
2.5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150日历日,实际以招标人依水情下达助航启 ( 停)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确保本合同项目验收质量合格率100% 。同时,应确保在助航过程中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7 其他:/。
(以上信息均由招标人根据采购情况自行填写。)
3.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为2025-2026 年度枯水期响水坎公益助航项目实施,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助航通知为准。
2、 服务要求:在枯水期响水坎出现船舶上行困难时,负责对响水坎河段上行船舶进行公益助航,并对搁浅在航道内船舶实施救助脱险,以恢复航道畅通。枯水期响水坎航道实行单线通航方式,公益助航采用隔天助航模式 , 按质按量完成助航任务,合同履约率达 100%,船主无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
3 服务周期:计划150日历日,实际以招标人依水情下达助航启(停)通知为准。
4、项目预算费用:248.57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4.1.1 资质要求:□无特定资质条件。
☑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设备要求:无
4.1.2 入围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服务业绩。
□近 5年内完成过 1 个□技术等级不少于 □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服务业绩。(根据《导则》业绩指标信息项规定,规模比例不超过招标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比例的 50% ,四舍五入取整,后同)
注:(1)类似业绩由投标人录入交易主体库,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
(2)类似业绩包括经省级行政监督部门认可的□主包(总包)或□分包已建业绩。
类似业绩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合同协议书 、服务完成证明材料等,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相关指标不一 致时,以服务完成证明材料为准。
4.1.3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公益助航服务: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为 B 类),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 情况填写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试验检测服务:
①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③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类似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近 5 年内曾担任过1个□技术等级不少于□单个合同金额不少 于万元的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1.4 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另需配备。☑0 人;□1 人;□2 人;□3 人; □4 人。
□分项负责人 1:具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分项负责人2:具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业工程师 1:具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业工程师2:具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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