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平剪线航道养护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平湖平剪线航道养护工程(一期)已由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以浙港航〔2025】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业主为平湖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代理机构为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湖市。
2.2工程规模及实施范围:
平剪线航道养护工程一期位于平湖市广陈镇右岸,起自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右岸,起点桩号为K8+090,向北终于上海市金山县的交界剪刀汇,终点桩号为K14+426,共维修护岸1898.22m。一期养护工程分三段实施,第一段位于与上海交界处,起点桩号为K13+770,终点桩号为K14+426,维修护岸766.42m,第二段位于广陈镇区段,起点桩号为K9+000,终点桩号为K9+617,维修护岸701.07m,第三段位于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右岸航道面宽较宽处,起点桩号为K8+090,终点桩号为K8+406,维修护岸430.73m。批复养护工程费为为2109.17万元。
2.3技术标准:本工程护岸按内河限制性准Ⅲ-b级航道标准进行建设。具体建设标准如下:航道底宽:≥40m;航道水深:≥3.2m(沿1:4边坡加深至4.0m水深,4.0m水深处底宽33.6m);弯曲半径:≥220m;航道边坡:1:4。航道断面系数:n>6。设计水位(85国家高程,下同)设计最高通航水位:1.96m;设计最低通航水位:0.46m。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平湖平剪线航道养护工程(一期)施工图范围内包括的(K9+000- K9+617)、(K8+090- K8+406)范围内的共计1131.8m、(K13+770- K14+426)范围内的共计766.42m的维修护岸、围堰及绿化工程等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及缺陷责任期的施工监理。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工程设一个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为18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wtis.mot.gov.cn/credit/index.html)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与 1 个监理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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