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京唐港区25万吨级航道工程-配套防波堤工程施工二标段,已具备租赁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公司参与投标。
一、招标书编号:SJZB-GYL[2025]038
二、招标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及标的物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船舶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租期(月) | 交船地点 | 单价控制价(元/月) | 备注 |
1 | 抛石船 | 2000t及以上 | 艘 | 1 | 3.5 | 唐山港京唐港区 | 663512.57 | 附属2台240挖掘机 |
2 | 交通船 | 144kw及以上 | 艘 | 1 | 9 | 唐山港京唐港区 | 1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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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船龄需小于20年,船舶手续及相关证书满足当地监管部门要求。
(2)船机设备数量种类为暂定,后期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变更,租费据实结算。
(3)租费中已包含施工中必备的附属机械费用。中标方提供船员;负责船员管理及船舶维修保养。
(4)机械设备出厂年限不得超过5年。
2.付款方式及周期
本项目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默认采取一年期供应链融资产品支付合同款项。
招标人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货款时,投标人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配合招标人相关支付手续,相关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及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不应与为本次招标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
(8)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船舶供应商且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本次招标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之内,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类似业绩、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9)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服务能力。
(10)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11)投标人的营业范围必须具有船舶租赁及其相关满足要求的资质。
四、招投标时间
1.售标时间:2025年3月26日——3月31日
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2.投标时间:2025年3月31日——4月5日
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3.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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