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港彭泽港区骨牌洲锚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 标 条 件
本招标项目九江港彭泽港区骨牌洲锚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项目名称)已由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九发改交通字[2024]4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泽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投资补助和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彭泽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在九江港彭泽港区矶山作业区、马当南水道左槽进口段建设1处综合性锚地,总面积40.5万m2;锚地分成上下两段,间距300m。上段为普通货船锚地,长750m,宽300m,共计12个锚位,1#-4#锚位为3000吨级错位,5#-8#错位为5000吨级锚位,9#-12#为5000吨级锚位,丰水期可兼顾形成3个10000吨级锚位,可供8艘3000吨级、16艘5000吨级普通货船停泊,或8艘3000吨级、8艘5000吨级与3艘10000吨级普通货船停泊。下段为液体散货船锚地,长600m,宽300m,共布置9个5000吨级液货船锚位,可供18艘5000吨级液货船停泊。主要建设内容为:在锚地边界水域增设专用航标及配套信息通讯、监控设备等。总投资匡算6199万元。
2.2 招标范围:九江港彭泽港区骨牌洲锚地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包括工可报告的编制和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和分析研究等工作,并取得项目备案证;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编制并取得批复;
2.3 服务周期:签定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工可报告编制工作,并取得备案证(以签订的成交合同为准),初步设计在本项目各专项报告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审批,并协助业主取得批复。
2.4招标金额:40万元,包含相关阶段的专家咨询、审查、文本修订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1至附表5。3.2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4月06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jxsggzy.cn/)中的交通非自动评审业务模块(注:投标人必须添加身份其他类型(投标人),并按照交通非自动评审有关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使用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2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0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其他类型(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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