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温溪港航管理码头港池疏浚及千峡湖库区龙潭电站、包山、田寮渡埠提升完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田县温溪港航管理码头港池疏浚及千峡湖库区龙潭电站、包山、田寮渡埠提升完善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青田县交通运输局文件《关于青田县温溪港航管理码头港池疏浚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及青田县交通运输局文件《关于千峡湖库区龙潭电站、包山、田寮渡埠提升完善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青田县港航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由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由青田县温溪港航管理码头港池疏浚工程和千峡湖库区龙潭电站、包山、田寮渡埠提升完善工程所组成。其中:(1)青田县温溪港航管理码头港池疏浚工程位于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附近,青田港航管理码头港池水域,疏浚范围长度约180m、宽度约50m,疏浚设计底高程为-4.5m、超深为0.5m、超宽为1.5m。主要工程内容为港池15200m³的疏浚(设计断面疏浚工程量为14475m³,回淤量按5%计算),原趸船码头相关设施的拆除、移位及复原。(2)千峡湖库区龙潭电站、包山、田寮渡埠提升完善工程位于青田县北山镇滩坑水库库区,主要提升完善内容为龙潭电站、包山、田寮渡埠码头的路基土石方、边沟、挡墙、水泥混凝土路面、青石台阶、系船环、系缆桩、候船亭、标志牌、护栏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
本项目施工发包范围为以上2个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及工期、质量要求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为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年。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2022年 月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并供下载。投标人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何淑亚,联系电话:0578-2789773。
4.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意的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
(2)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①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青田县港航发展中心,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专户
开户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013802556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专户
开户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013802556
(3)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账。
(4)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招标人不组织本项目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时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塔山路101号6楼交易大厅)。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3招标人定于2022年 月 日 时 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 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公示时间:2022 年 08月31日至 2022年09月05日
8.联系方式
发包人: 青田县港航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147号 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邮 编:3239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徐双林 联系人:何淑亚
电 话:18358800199 电话(传真):0578-2789773、13884357820
青田县港航发展中心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08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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