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沅水洪江至辰溪航道建设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22〕3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除国家补助资金外,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统筹省级水运建设资金和自有资金解决。目前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沅水洪江至辰溪航道建设工程机电四标(门式启闭机改造工程及检修门启闭机)设备采购(HCHD-JD07)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2 沅水洪江至辰溪航道建设工程按1000吨级标准改造洪江枢纽船闸;按内河IV级航道标准建设180km航道,并改造大洑潭枢纽船闸上下游引航道;建设配套航道站房、水上服务区及水运事务等管养设施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洪江枢纽船闸改造工程:改建洪江船闸等级为Ⅲ级,船闸尺度为215m×23m×4.0m;
2)航道工程:按照500吨级航道标准,整治沅水洪江舞水河口至大洑潭枢纽180km航道,航道设计尺寸为1.9m×50m×330m(水深×航宽×弯曲半径);
3)配套工程:建设航道管理站、水上服务区及其他支持保障系统等配套工程。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1、洪江枢纽船闸的移动式卷扬机、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台车式启闭机、上闸首轨道梁等设备等提供设计、材料供应、制造、外购件采购、厂内预组装、防腐、调试、出厂验收、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安装调试指导、配合买方组织验收和相关技术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这些设备所需的全部材料、结构件、各类机械、液压系统、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技术服务等;2、洪江枢纽坝顶门机改造项目中拆卸、搬迁、场清、废料及垃圾处理、设备包装、运输(包括倒运、吊运、二次转运、卸车和雇佣汽车吊)、改造设计、改造修理、整机装配、安装调试、现场服务、技术培训、现场试验、试验重物(砝码)、试运行、验收、与洪江电站的协调等工作,同时负责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厂房及附属设施的拆除及恢复工作。设备施工过程中的拆卸、包装、运输、改造、修理、安装、调试须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安全、环保、节能相关标准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即沅水洪江至辰溪航道建设工程机电四标(门式启闭机改造工程及检修门启闭机)(HCHD-JD07)。
2.4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6个月。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厂商直接投标,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桥式、门式起重机(B)类及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如无特别说明则下同)至少完成过1个额定启闭力1000KN(1×1000KN或2×500KN)及以上且成功投入运行的门式或台车式启闭机制造业绩,业绩计算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
注1:业绩证明需同时附以下材料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出厂或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④用户运行证明文件。(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填报业绩材料,确保相关信息 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如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文件或运行证明文件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时(不能体现启闭机启闭力),必须另附相关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否则其业绩不予计算。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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