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水工结构施工)
临时便道碎石土采购询比采购邀请公告
本项目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水工结构施工)临时便道碎石土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水工结构施工)临时便道碎石土采购;
1.2采购人:湖北省航道工程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建 4 个 5000 吨级散货泊位和 1 个 5000 吨级通用泊位,年吞吐量 700 万 t,设计年通过能力 740 万 t,占用长江岸线656m。码头建筑物等级为 II 级,水工建筑物主要由 1 座码头桩台、2座固定引桥和 2 座皮带机栈桥、2 座变电所平台、1 座取水平台等组成。合同金额222258888.16元,合同工期24个月。本次临时便道碎石土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494400元,税率3%;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水工结构施工)临时便道碎石土采购;
2.2交货期:10日历天;
2.3交货地点:项目部指定卸货地点;
2.4货物质量标准:质量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 3 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3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30万元及以上类似物资采购供应项目(需体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供应内容)。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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