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金沙江向家坝库区航道建设工程(四川宜宾段)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发改发〔2021〕1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航务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补助和省、市地方财政资金补助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航务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发改发〔2021〕16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建设地点:屏山县锦屏镇共和村。 2.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锦屏航道维护工作站1座,自动水位观测站1 个以及维护船艇、支持保障系统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2.3工期:3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在宜宾市屏山县锦屏镇金沙江左岸支流富荣河河口段建设航标工作船泊位1个,并配套相应的水电、照明、通信、消防、生产与辅助建筑物等设施,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投资金额及来源:项目总投资5671.87万元,本次施工招标部分预算价为2341.570294万元;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资金配套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项目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已完工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项目业绩(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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