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审[2023]2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射阳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码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 标 人:射阳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2项目名称: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码头工程;
2.3标段名称: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码头工程;
2.4建设地点:射阳县境内;
2.5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1个100吨级通用泊位(结构兼顾2000吨级),码头岸线长度为 50m,年吞吐量为20万吨。建设码头附属设施、环保、安全、标识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注: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578.51万元;
2.7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2.8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2.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10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11工程质量标准:合 格;
2.12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全部硬件及软件配套实施的能力,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码头工程施工业绩,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3.2投标人拟投入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2.2项目总工要求: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2.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为同一人,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以及代理人从2024年0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参保证明需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出具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2.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如投标时不提供证明材料的,发生有在建工程投诉或反映,作无效标处理。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信息(除招标人特别说明外)均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截图内容为准,投标人应提前完成备案,并及时将系统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确保其完整性(包括职称专业、项目简介等信息,其中《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和《企业已建工程表》中必须能够体现指标性内容),上述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信息需截图以及提供相关链接并提供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人将不予认可;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进行核对如无法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与备案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资料,视为不具备履约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根据相关规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3个工作日,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若出现中标候选人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人放弃中标情形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扣除企业信用分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时,招标人有权要求追加赔偿。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施工)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依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从业单位分别从事设计、施工、监理等不同类别业务的,应当按照不同业务类别分别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和应用。其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最低等级作为企业信用等级。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⑴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⑵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⑶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⑷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设计资料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其他
7.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7.3 工程支付方式:
(1)开工预付款:无
(2)分次支付: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投资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发包人预留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二项税金后的工程价款。
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按月按实计量合格后,支付每月的农民工工资。
(2)按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对应的工程价格达中标价50%并经招标人确认后,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包含已经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3)工程完工并经招标人确认后,付至中标价的50%工程款(包括已经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4)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5)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工程初审结束,招标人根据初审结果付至80%的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中标人应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上报竣工结算审计文件,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审计工作;
(6)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招标人根据终审结果结清剩余工程款;
(7)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注:本项目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支付违法行为信用惩戒等制度,中标人必须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上述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农民工工资按月按实计量合格后支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射阳县合德镇沿河路82号
联系人:张震
电 话:0515-821820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聚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万成尚景B4号108室
联系人:周 工
电 话:17352338666
附件:评标方法
前附表一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两家或多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评标价也相同的,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红名单)的投标人排名在前;均被列入红名单的,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AA级的排名在前,当该项也相同时,按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排名在前。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分包协议 | 分包人资质、分包内容等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 | …… |
前附表二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综合得分=A+B+C+D; (1)施工组织设计A:满分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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