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208-440111-04-01-475397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珠江西航道堤防加固工程(石井水泥厂下游段)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珠江西航道堤防加固工程(石井水泥厂下游段)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珠江西航道堤防加固工程(石井水泥厂下游段)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珠江西航道左岸石井水泥厂下游 | ||
资金来源 | 广州市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广州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珠江西航道左岸石井水泥厂下游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按照20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加固珠江西航道堤防石井水泥厂下游段,整治长度353 米,堤防工程级别为1 级。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501万元。 | ||
招标内容 | 对广州市珠江西航道左岸石井水泥厂下游段堤防进行加固,工程全长353米。(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主要施工过程包括:钢板桩、沉箱、挡墙、土方回填、水下抛石;鼓励在本项目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本项目涉及到水源保护地和国考和省考水质断面,为防治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水源地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优先、防治污染、保障水质安全的原则。鼓励本项目应用绿色环保等相关技术。 | ||
工期(交货期) | 210日历天(7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900.51771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3.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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