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22107001145046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资金,招标人为凌海市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完成退养还湿1166公顷、植被种植1155公顷、盐沼修复1562公顷、潮沟修复14.1千米、岸线修复7620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及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辽宁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原锦州市大小凌河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标段;施工; 辽宁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原锦州市大小凌河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五标段;施工; 辽宁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原锦州市大小凌河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六标段;施工; 辽宁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原锦州市大小凌河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七标段;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施工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造师壹级注册证书(相关专业)及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2-07-14 08:00 - 2022-07-19 17:00 获取方法: 网上获取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4日8:00至2022年7月19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请将网上领取文件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开标时以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部。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3、二、五标段投标保证金500,000.00元,六标段投标保证金150,000.00元,七标段投标保证金340,0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2-08-04 09:00 递交地址: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 号) 递交方法:现场纸质递交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08-04 09:00 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 号) 。 开标方式:纸质开标 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报价进行唱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建设地点:锦州市大、小凌河口之间; 2、工期:2023年8月31日前完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组织协调:施工进场准备工作及项目各类事宜的协调工作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业主要求; 5、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可对辽宁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原锦州市大小凌河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共计七个标段)进行投标,对所报标段内容必须全投,并且兼投不兼中。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凌海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凌海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锦州市凌海市 联系人:李瑶 电 话:0416-8121907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人:杨晓彤 电 话:0416-3566667 电子邮件:hualong88518@163.com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4日
文章推荐:
【jg2023-3355】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 4 号机组扩建工程( 2×1000mw)配套码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