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集装箱及通用泊位区进港航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第三方审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徐圩港区管理办公室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对 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集装箱及通用泊位区进港航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第三方审查项目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 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集装箱及通用泊位区进港航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第三方审查项目
1.2 项目编号: XW-招标代理-20240224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
2.2 采购范围: 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集装箱及通用泊位区进港航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第三方审查项目,具体详见任务书 ;
2.3 服务期: 3 日历天;
2.4 采购控制价: 32 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控制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任务书要求 。
3.资格条件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4)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港口与航道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2024年1月-2024年6月)其中1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9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通航等级在10万吨级及以上沿海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或设计审查业绩。
注:①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合同为准。合同必须能清晰反映出磋商文件所需要的业绩数据及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磋商文件所需的业绩数据及内容,则需提供委托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3.4 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2)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xwxq.gov.cn/)获取,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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