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新增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东台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已由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4〕116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急饮用水源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台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新增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台市城南片区海陵南路东、西两侧
2.1.2建设规模:主要实施内容包括:道路、桥梁、路灯等内容。本项目道路主要包含东西区随塘河环路及吕港河河堤路。其中,吕港河河堤道路全长861.324m,路基宽6m;东区随塘河环路全长2095.218m,西区随塘河环路全长3198.77m,标准横断面为1m(土路肩)+5m(非机动车道)+1m(土路肩)。沿环路每30米设置路灯1盏。环路共设置12座桥梁,其中,东区环路5座,西区环路7座,均采用灌注桩基础,柱式墩台下部结构,先张法预应力空心板简支。
2.1.3合同估算价: 约4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9日。
2.1.5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 东台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新增工程,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3本公告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3209810002000010003001 | 东台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新增工程 | 主要实施内容包括:道路、桥梁、路灯等内容。本项目道路主要包含东西区随塘河环路及吕港河河堤路。其中,吕港河河堤道路全长861.324m,路基宽6m;东区随塘河环路全长2095.218m,西区随塘河环路全长3198.77m,标准横断面为1m(土路肩)+5m(非机动车道)+1m(土路肩)。沿环路每30米设置路灯1盏。环路共设置12座桥梁,其中,东区环路5座,西区环路7座,均采用灌注桩基础,柱式墩台下部结构,先张法预应力空心板简支。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4年5月(提示语:开标前三个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可选)
3.2.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可选):
□(一)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含)以来,(提示语:近1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企业自 年 月 日(含)以来,(提示语: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四)企业自 年 月 日(含)以来,(提示语: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五)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若投标人符合苏建规字〔2019〕2号文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任意一项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信誉良好的企业,可以跨专业承接其他三个类别同等级资质相应的工程。需满足以下条件,投标时需提供下述(二)拟承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拟承接类别一级资质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的相关资料:(一)企业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由发包人结合企业信用等因素自行确定,优先采用银行担保、保证保险等方式。(二)拟承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拟承接类别一级资质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且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该工程业绩已在国家或者我省相应的工程项目监管平台备案。(三)现场施工管理机构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须符合相关行业的管理要求。
3.7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49.73.84.193:880/#/login;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R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R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有限数量制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合理低价£评定分离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按照由低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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