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码头清淤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4-JLDJBM-G1006
三、项目内容:码头周围水域清淤施工。
四、预算:总投资约80万元。
五、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六、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国内独资和控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处罚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报名企业须具备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报名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单位注册地为同一地址的,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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