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苍南2号海上风电场位于浙江省苍南县东部海域,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23km,泥面高程约-20.4m~-26.2m(85高程),规划项目容量300MW,场区东西长约8.5km,南北宽约5.3km,规划面积约44.2km2。
本工程本期安装36台8兆瓦级风电机组,采用220kV 海上升压站+陆上计量站,风电场由12回35kV海底电缆汇流至海上升压站,经220/35kV 变压器升压至220kV后通过1回220kV海缆(三芯1000mm2)敷设至苍南县风水湾村附近登陆,随后转陆缆(单芯1000mm2)至风电场220kV陆上计量站。
苍南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具体工作内容和招标范围如下:
包括36台8兆瓦级风电机组,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所涉及的全部工作、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等内容。本标段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主体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1)一般说明
36个机位风电机组单桩基础施工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风机安装(风机台数与基础台数相同)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本标段内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工作对象为本标段所有机位施工期安全用临时通航和导助航设施的设置与管理维护工作。主要包括航标申请配合、施工期航标工程设计、采购、布设及2年的维护(自航标效能验收通过之日起算)等。
整个风电场项目永久航标工程(含电子围栏)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工作对象为风电场内所有永久结构和设备(含电子围栏),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永久航标工程航标(含电子围栏)申请配合、航标设备的采购、海上安装布设、现场政处、设备调试,最终负责完成相关部门的验收及两年质保期内的维护等;
施工辅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测量、现场试验、施工交通、施工码头、大型船舶(机械)进出场、供电、供水、照明、通信、综合加工、仓库、存料场,以及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建筑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本工程施工期间,投标人应负责提供一艘交通船专供招标人使用,且不得兼用于本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其他标段中。
设备、电缆、安全、操作等各种标识牌的采购、制作与安装。
海上通讯。
风机基础、风机安装及海上升压站钢管桩涉及的安全监测设备附属构件的施工(钢结构附属构件的采购、加工制作、焊接、防腐及施工安装等)全部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完成,并配合监理人、安全监测服务投标人完成监(检)测设备安装。升压站建造涉及导管架及上部组块的安全监测设备附属构件的施工由海上升压站建安标段负责。本标段配合海上主体及升压站安全监测海上安装施工、消缺工作,提供交通、食宿便利。
海上升压站下部基础的运输(含运输固定设施采购、制作和焊接等)、施工、安装等(含海绑拆除)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下部基础导管架船上运输固定(含运输固定设施采购、制作和焊接等)、海上运输(含稳性分析)与现场安装、现场防腐涂层补涂、质量检查与验收等;钢管桩制作、装船、船上运输固定(含运输固定设施采购、制作和焊接等)、海上运输与现场安装、桩基高应变检测(含初打和复打)和导管架顶部切割、焊接、焊接检测等;基础高强水泥基灌浆料的采购、试验、运输、现场灌浆施工、质量检查及配合验收等全部工作。导管架船上落泊工装由本标段负责设计、制作、安装等,本项目海上升压站建安标段做好配合工作。本标段负责办理海上出运及海事相关手续等。
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的运输(含运输固定设施采购、制作和焊接等)、监测、焊接、安装等(海绑拆除)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主要包括: 1)上部组块的设备及装置运输的临时保护和加固、船上运输固定、海上运输(含稳性分析)与现场安装、现场防腐涂层补涂、与导管架顶部焊接就焊接检测、质量检查与验收等; 2)应在上部组块4个柱子的下端和顶端,采购并设置至少4+4组加速度传感器、4+4组倾角仪,监测和记录运输和安装全过程的竖向和水平向加速度、横向和纵向倾角值;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在海上运输和海上安装过程中,做好四个桩腿和四个柱顶位置的振动加速度和纵横向倾角监测工作,并出相应监测报告,各阶段完成后提交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审核。上部组块船上落泊工装由本标段负责设计、制作、安装等,本项目海上升压站建安标段做好配合工作。本标段负责办理海上出运及海事相关手续等。
升压站发运后,运输和安装过程中造成的设备和结构(含靠船构件等附属设施)损坏,由主体施工单位无偿修复。
导管架及上部组块运输船舶选择要提前与海上升压站建安标段沟通,确保满足装船要求,升压站和下部基础的运输船舶需满足装船、运输、安装需要,其中涉及的船舶加固等材料的采购、制作和施工,由主体施工单位负责,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为保证现场进度,本项目投标单位应单独组织船组开展海上升压站导管架基础及上部组块施工作业,不得占用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作业面船机资源用于海上升压站导管架及上部组块施工作业。
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升压站和下部基础建造地点等因素,确保升压站和下部基础安全、准时运输。
⑪本标段投标人接到招标人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导管架出运通知后,运输船舶须在7天内到位,开展出运工作,本标段投标人应负责做好吊装、沉桩施工船机的组织,第一时间完成后续施工工作。
⑫本工程要求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调试工作,在2023年1月15日完成升压站下部基础沉放就位,2023年3月15日完成上部组块就位,请投标人就工期保障方案作出专项说明,并随投标文件提交保证工期的施工方案或专题报告。保证工期将作为评标及中标后考核的主要依据,请投标人认真且谨慎编写。
⑬本风电场工程位于浙江省苍南县东部海域,场区中心点离岸距离约23km,场区为滨海相沉积地貌单元。风电场位置水下滩面地形较平缓,场区内地基土表层以淤泥质土为主,泥面高程约-20.4m~-26.2m(85高程)。
琵琶门海洋水文站累年波型、波级统计结果显示,该地区波型以涌浪为主。风电场的海洋水文基本资料详见附件“海洋水文”。热带气旋是影响本风电场安全运营的主要特殊性气候。影响浙江沿海的热带气旋平均每年2.5个左右,5~11月各月都有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风电场有效可利用施工窗口期较短,请投标单位根据苍南海域现有气象资料,确定合适的施工设备,确保风电场按期完成。
风电机组单桩基础工程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风电机组单桩基础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相关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包含),主要包括:
钢管桩制作与施工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风电机组单桩基础用钢材与防腐等材料的采购,钢管桩的加工制作(含存储场地及存储工装),基础顶法兰组装焊接,基础涂装、试验、质量检查,基础运输(含运输工装),施工前扫海、现场沉桩与安装施工、现场防腐涂层补涂、高应变检测、验收等全部工作。同时安全监测设备附属构件的施工(钢结构附属构件的采购、加工制作、焊接、防腐及施工安装等)全部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完成,并配合安全监测服务承包人完成监(检)测设备安装。
附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风电机组单桩基础中附属构件(靠船防撞构件、爬梯、内平台、外平台、阴极保护、电缆管等)用的钢材、防腐材料、橡胶护舷等材料的采购与安装,钢构件加工运输,涂装与试验,质量检查,现场安装与验收、现场防腐涂层补涂与验收等全部工作。同时牺牲阳极安装后保护电位检测由投标人负责完成。
基础冲刷防护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风机单桩基础冲刷防护物料的采购、制作、运输、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以及基础施工、风电机组安装完成后(包括使用支腿船施工时拔腿撤场)对海床扰动所引起地形变化的测量、回填恢复工作,并在冲刷防护施工前和施工后、工程投产后各进行一次桩周地形测量工作。
其它
投标人应在本标段施工前,对本标段场区范围进行一次扫海测量。并按招标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投标人施工且与本工程密切相关的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
投标人在风机安装之前完成桩内淤泥土的抽排,并做好桩内平台的密封,同时出具相关气体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做好单桩基础及其附属构件的成品保护及修复工作,确保在竣工移交前成品完好。
以上范围中,其中由招标人负责采购的监(检)测设备,投标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安装并按设计要求预留监(检)测仪器安装接口,并在本工程施工期内对监(检)测设备负有保护的义务。
风电机组安装工程
① 设备部件验收、码头交接与保管
投标人应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由招标人提供的风电机组的塔筒、轮毂、机舱、叶片、机组配套升压设备及相关附件等所有设备物资的验收、现场卸货(“招标人指定的车/船板或机位交货”)、场内二次转运、仓储保管、提供调试发电机等工作。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堆场,以满足现场的施工进度要求。
② 设备部件安装、验收
投标人应负责进行本标段工程范围内的风电机组塔筒、轮毂、机舱和叶片等设备部件的组拼装,机组配套升压设备及相关附件的安装及各类试验等工作,完成风电机组组合体的场内运输与现场吊装,质量检查和验收,以及配合进行风电机组设备调试、海上升压站至每台风机调试等风机安装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③ 附属设施安装、验收
投标人应按照风机安装手册中相关技术要求,完成本标段工程范围内风电机组塔筒内所有设备及附件的安装,塔筒内所有高、低压电缆的敷设与连接,塔筒内所有二次电缆的连接、所有电缆标识的制作与安装、塔筒内所有接地线的敷设与连接等全部工作,完成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④ 风机安装完成至启动前维护
在风机完成安装、未送电前,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在风机设备供应商指导下在风机安装完成后到厂家调试之前开展除湿、检查工作。风机设备静态调试时,投标人还应提供电源,并配合调试工作。
⑤ 其它
按招标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投标人施工且与本工程工程密切相关的其它合同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提供满足风电机组设备调试用的施工船舶与往返运输工作。
投标人有保护专用吊装工具、专用工具的义务,确保施工结束后返还的专用吊装工具、专用工具外观整洁、可以继续正常使用。每套工具使用完毕后,及时进行周转,不得影响后续施工。
以上范围中,其中由招标人负责采购的监(检)测设备,本工程中标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安装并按设计要求预留监测仪器安装接口,并对监测设备在本工程施工期内有保护的义务。
海上升压站钢管桩制作及海上升压站海上施工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合同范围内海上升压站钢管桩制作及海上升压站海上施工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海上升压站下部基础的运输(含运输固定设施采购、制作和焊接等)、施工、安装等(含海绑拆除)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下部基础导管架船上运输固定(含运输固定设施采购、制作和焊接等)、海上运输(含稳性分析)与现场安装、现场防腐涂层补涂、质量检查与验收等;钢管桩制作、装船、船上运输固定(含运输固定设施采购、制作和焊接等)、海上运输与现场安装、桩基高应变检测(含初打和复打)和导管架顶部切割、焊接、焊接检测等;基础高强水泥基灌浆料的采购、试验、运输、现场灌浆施工、质量检查及配合验收等全部工作。导管架船上落泊工装由本标段负责设计、制作,本项目海上升压站建造标段做好配合工作。本标段负责办理海上出运及运输海事相关手续等。
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的运输(含运输固定设施采购、制作和焊接等)、监测、焊接、安装等(海绑拆除)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主要包括:1)上部组块的设备及装置运输的临时保护和加固、船上运输固定、海上运输(含稳性分析)与现场安装、现场防腐涂层补涂、质量检查与验收等;2)应在上部组块4个柱子的下端和顶端,采购并设置至少4+4组加速度传感器、4+4组倾角仪,监测和记录运输和安装全过程的竖向和水平向加速度、横向和纵向倾角值;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在海上运输和海上安装过程中,做好四个桩腿和四个柱顶位置的振动加速度和纵横向倾角监测工作,并出相应监测报告,各阶段完成后提交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审核。上部组块船上落泊工装由本标段负责设计、制作、安装等,本项目海上升压站建安标段做好配合工作。升压站和下部基础的运输船舶需满足装船、运输、安装需要,其中涉及的船舶加固等材料的采购、制作和施工,由主体施工单位负责,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本标段负责办理海上出运及海事相关手续等。升压站发运后,运输和安装过程中造成的设备和结构(含靠船构件等附属设施)损坏,由主体施工单位无偿修复。
导管架及上部组块运输船舶选择要提前与海上升压站建安标段沟通,确保满足装船要求。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升压站和下部基础建造地点等因素,确保升压站和下部基础安全、准时运输。
为保证现场进度,本项目投标单位应单独组织船机作业面开展海上升压站导管架基础及上部组块施工作业,不得挪用风机基础施工作业面船机资源用于海上升压站导管架及上部组块施工作业。
(6)其他相关
按招标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中标人施工且与本标段工程密切相关的其它标段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
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本工程质量应符合招标人工程创优的程序和要求,满足国家优质工程奖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单位工程合格率达100%。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创优实施方案,并按照创优要求开展施工,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创优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不限于)资料/档案整理、现场检查、成果申报(如科技报奖、QC小组报奖、工法申报)等工作内容。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优质成品的目标、指标和措施等内容。
提供施工期交通船供监理、招标人使用,投标人负责船舶的正常运营管理,交由招标人进行调配、调度管理,具体要求见工程量清单。
提供施工期海上临时通讯保障,确保施工现场信号覆盖。
现场投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及相关承包人在所有施工船舶上安装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由招标人提供,并按招标人指示提供设备安装便利条件,摄像头安装的位置及数量必须清楚的展示现场的船舶、人员、施工过程等现场状态,并将现场视频实时传输至招标人移动设备(投标人提供视频实时查看软件),保证画面清晰、流畅,以便招标人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具体视频安装施工船舶由招标方确定,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要求无偿做好配合工作。
风机安装完成后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相关的设备标识牌、海缆标识牌、安全标识牌、操作标识牌等所有标识,并由投标人在基础平台上指定位置进行安装,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前投标人须充分考虑现场自然条件及变化趋势,若实际施工期间因现场水深等自然条件与招标时有所变化,所产生相关风险及费用由投标人应综合考虑。
投标人须根据现场实际进度与招标人的工程进度计划要求的吻合情况,综合考虑现场工作面的开设数量,所增加的人员、船机、辅助措施等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
招标人有权派驻监造单位对钢结构制作等进行驻场监造,投标人须无条件进行配合,并为监造单位办公及生活提供便利条件。监造内容及方式执行《公司海上风电工程设备监理大纲》,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施工船舶需要满足海事部门相关规定,禁止使用平板驳带履带吊等类似船只进场施工。
主体施工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施工期各类阻工的协调,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保障、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项目历次质量监检费用等,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
本标段内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的相关费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内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按招标人要求组织召开施工方案和相关专题评审会。
缺陷责任期内风机周边地形及海缆冲刷监测由安全监测承包单位负责,基于监测结果所需的保护处理工作由本标段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搜集、整理施工现场相关实时数据,并负责上传至招标人施工管理系统,投标人无条件配合。
投标人要遵守招标人的相关工程管理制度、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施工需要的工作,由本合同投标人完成。
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投标人负责组织对本工程所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召开专家论证会,并根据专家论证结论修改完善施工方案。
本工程要求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调试工作,在2023年11月15日完成升压站上部基础沉放就位,2023年3月15日完成上部组块就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单独编制本项目的施工工期保障方案专题报告。
2.施工辅助设施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投标人应负责本技术条款第2章中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及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交通,施工供水供电、施工供风、施工通信、照明系统,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各类仓库及堆储安装场地,加工修配企业,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施工期安全观测,安全防护设施等,并负责由招标人提供的公用设施在施工期的管理、维护。为方便工作开展,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应设在招标人项目部附近,具体地点应经招标人许可同意。
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负责海上施工所需要的施工保障、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等一切施工手续文件,施工期间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以及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应措施的落实。按照海事等主管部门要求或相关规范要求负责施工期对船机设备、设施进行警戒、布设航标警示系统等工作,负责配合开展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及形象进度迎检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业绩,或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业绩以及风机安装工程业绩各一项,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副经理或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及以上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单位任命文件等)及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28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8月02日 17时00分止。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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